海口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海口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表演类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含中职、民办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中小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丰富校园艺术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学生审美情趣;为广大师生搭建展示、交流优秀集体性艺术表演类节目的示范平台。我局决定举办2021年海口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表演类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我局特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任:汪娟(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林元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潘华莉(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
申群芳(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评组长欧予(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中小学音乐教研员)审 组:阳彤
员:任林林(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贺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四级主任科员)
二、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暨庆祝建党100 周年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至12月
四、活动范围
以学校为单位,海口市中小学校(含区属、民办校)
五、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海口市教育局
指导单位: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承办单位: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青少频道
六、活动组别
本次展演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三组。
七、活动项目
本次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的集体节目为征集对象,鼓励全市中小学生人人参与到美育实践活动中来。比赛项目分群舞类、班级合唱类、器乐合奏类三项,节目指导老师,每个节目仅限3名指导老师,以报名信息为准,后期不再增减。
(一)群舞类:人数限制4-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扣分),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街舞、东方舞、爵士舞均可报名参赛。
节目要求:鼓励创新以原创剧目或改编剧目为优先;内容积极向上,贴合新时代主题;有正能量、有活力,符合青少年特征;具有艺术性、民族性、观赏性等。
(二)班级合唱类:人数限制40-50人(以班级为单位,无特殊情况须全员参加,报名时需提交班级花名册。若有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后将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超时扣分),曲目仅为1 首,1名钢琴伴奏,1名指挥(须为本校在岗教师)。
节目要求:讴歌祖国,讴歌新时代,讴歌幸福生活,真切反映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健康快乐、志气昂扬的精神面貌。
(三)器乐合奏类:人数限制13-65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超时扣分)曲目仅为1首,名指挥,1(须为本校在岗教师)。 民乐和西洋乐均可报名,分类比赛。
八、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自2021 年10月至2021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各区、各校开展活动阶段
即日起至11月 15日,各中小学校按照本次大赛比赛项目自行在本校开展初赛活动,尽可能鼓励和动员全校班级、学生都能参与其中,每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活动内容。每个比赛项目遴选出本校最优秀的节目推荐报名至组委会进行视频初审。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本校教师通过专门链接进行网上填报,视频资料须同时上传才视报名成功。扫描下方二维码即为报名通道:
2.视频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不可剪辑、不可变换机位。视频格式MP4,分辨率在 720×57或以上,数据小于150M,码流为0.5-1Mbps。
3.一个学校同一个比赛项目只可以报送一个节目,不同比赛项目可以兼报。
4.11月15日22:00截止报名,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视频初审,11月 22日前通过网络和电话公布入围复赛节目名单。
(二)市级复赛展演
11月27日-28日,市教育局组织现场比赛、现场评分,现场公布评委最后得分和划定入围名单。
1.赛前需进行网络视频抽签,决定上场顺序;
2.复赛地点:(待定)
(三)市级决赛暨颁奖仪式
12月4日-5日,市教育局组织现场比赛和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荣誉证书。
1.赛前需进行网络视频抽签,决定上场顺序。
2.决赛及颁奖地点: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1000平米演播大厅。
九、奖励办法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一、二、三等奖,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老师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证书。
十、活动经费
市级集中展演活动经费由我局负责,参赛期间各参赛队伍的饮食、服装、交通等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一)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联系人:贺菁,电话68724628.
(二)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青少频道联系人:钟老师、邵老师, 电话66826089、17789777007、18976230212,微信号593393753。
海口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