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再次明确各学段开学时间
根据方案,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落实辖区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县、乡镇和学校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学校防控工作。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统筹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原则上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选派至少1名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开学之日起应至少驻校2周,指导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驻校专业防疫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
各市县要健全与完善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餐饮店”“小饭桌”“托管班”“出租屋”等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寄宿点要坚决取缔。
省外返琼的师生员工返校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各市县组织对省外返校的师生员工,特别是从湖北(武汉)返琼师生员工及其同行家属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二是返琼满14天。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从省外返琼必须满14天才能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接受测体温,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度)等不适的不得进入学校。
疫情解除前,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同时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