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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再次明确各学段开学时间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04-10 09:09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4月9日讯  4月9日省教育厅印发方案,再次明确:4月13日中学初一、初二和高一、高二年级开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将于4月13日开学;4月20日小学开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不早于4月20日开学;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学时间和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的时间,视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由省教育厅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方案对开学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师生所需口罩由市县、学校(幼儿园)、家庭多措并举予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口罩由各市县和学校(幼儿园)统筹保障。

  根据方案,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落实辖区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县、乡镇和学校三级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学校防控工作。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统筹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原则上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选派至少1名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从开学之日起应至少驻校2周,指导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驻校专业防疫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

  各市县要健全与完善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餐饮店”“小饭桌”“托管班”“出租屋”等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寄宿点要坚决取缔。

  省外返琼的师生员工返校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各市县组织对省外返校的师生员工,特别是从湖北(武汉)返琼师生员工及其同行家属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二是返琼满14天。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要分年级分班级错时报到。所有师生员工进校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从省外返琼必须满14天才能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接受测体温,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度)等不适的不得进入学校。

  疫情解除前,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同时不得组织任何在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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