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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月9日启动高考录取工作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6-19 11:54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6月18日讯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今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3个批次进行,从7月9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办法》明确了我省高校招录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普通类、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本科艺术校考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普通批、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根据要求,各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办法》还指出,我省将加强考试招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廉洁自律、服务考生的意识;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监督,严厉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败坏党纪政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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