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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口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11-09 17:24   来源:市人社局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海口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海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 11 月 9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谢志华 联系电话:68724178 )


海口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升数字技能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海口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强化数字技能人才支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工作方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 )的通知》《中共海口 市委员会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椰城优才计划”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于当前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需求和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长远发展,着力培养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技能精、适应产业需求和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质量数字技能人才队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和要素支持,为全省提供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 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产业领域需求,通过实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五个一批”提升行动、数字技能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数字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改革行动、数字技能人才激励行动等四大行动,率先在我省建立适应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转型要求的数字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 2025 年底,开展数字技能培训 6000人次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 实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五个一批”提升行动

1.供给一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围绕数字技能主题,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数字经济企业需求,选择市场需求大、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 (模块),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养乡村数字技能人才,推动 “数字工匠”品牌建设;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下同)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化专业设置,积极开设符合就业市场需求和自贸港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培训资源的有效供给。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科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各区)

2.共建一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合作,构建产业升级配套的人才实训体系,共建一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招生就业、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增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与数字经济产业需求匹配度,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升级提供人才支撑;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区 )

3.遴选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 围绕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技能培训切实增强产业与人才协同发展。坚持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发挥市级统筹优势,遴选一批职业培训示范项目,强化示范效应,为全市数字职业技能培训探索新路子、提供示范引领。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各区 )

4.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发挥数字技能领域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依托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或个人,建设一批数字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数字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培养有绝技绝活的数字技能人才,创造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技能领域基础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各区)

5.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数字经济园区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能培训力度,增强产业工人数字技能素质,切实增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责任单位: 市委网信办 、市科工信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二 ) 实施数字技能人才培训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6.激发各类培训机构数字技能培训能力。通过发布数字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动态发布岗位供需信息,精准引导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向数字技能类倾斜,激发各类培训机构数字技能培训能力,支持培训机构与重点企业共建师资培训基地,开设数字经济技能人才 “订单班”“冠名班”。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各区 )

7.强化数字技能培训过程管理服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围绕数字经济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实施数字技能项目制培训,引导培训机构“揭榜挂帅”开展高质量培训。打造“技能+创业”、“技能+创新”的培训新模式,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培育灵活就业新业态。全力抓好培训后各项就业服务,对有创业创新意愿的数字技能人才提供场地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指导等服务,积极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展示交流等活动。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各区 )

8.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完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和共享职工培训中心、 网络学习平台等培训载体,丰富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内容。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深化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聚焦岗位需求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导向,着力提升企业职工技能与岗位匹配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科工信局 、市总工会 ,各区)

9.搭建培训就业供需对接平台。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等广泛收集数字产业领域空缺岗位信息,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专场招聘活动,引导数字技能人员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工作岗位,促进培训就业高效衔接。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各区)

( 三 ) 实施数字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改革行动

10.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界限,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对两类人才贯通的职称系列,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市委人才发展局)

11.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数字产业领域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 自主确定评价职业 (工种)范围, 自主设置职业技能岗位等级, 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 自主运用评价方法, 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新型学徒制、职工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相结合,建立与薪酬、 岗位晋升相互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 比例等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企业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12.建立健全数字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紧贴产业发展和生产实际,分职业、分层级举办数字经济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健全数字技能竞赛体系,将数字类职业工种纳入海口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 目,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充分发挥以赛促学、 以赛促评的人才培养作用,让数字技能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和社会风气。(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总工会、市科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委网信办 ,各区)

( 四 ) 实施数字技能人才激励行动

13.加大数字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提高数字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推荐力度,积极推荐数字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 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评选,提高全社会对数字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责任单位: 市委人才发展局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 团市委 、市妇联)

14.加强数字技能劳动者劳动保障力度。开展维护数字技能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数字产业领域劳动者就业质量。 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完善技能要素合理分配制度,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激发技能人才创造潜能。 引导数字经济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到 2025 年,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数字经济企业普遍建立技能津贴制度。鼓励民营数字经济企业建立类似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施特岗特酬。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国资委 、市总工会 、市工 商联 ,各区 )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聚焦数字技能人才发展趋势、聚焦产业重大需求 ,加强组织发动,引导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发动更多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要细化年度培训计划,明确进度安排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优先保障数字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开班,确保深入实施 、扎实推进。

(二) 加强资金保障与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开发 、 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工作。要依法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对实行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要通过全省统一 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培训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大风险防控和排查,对在培训中有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依法严惩。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鼓励和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领域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数字技能人才的激励和典型人才宣传,及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 ,充分利用各媒体 ,加大宣传力度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数字技能人才发展环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海口市数字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


海口市数字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备注

1

4-01-06-01

电子商务师


2

4-01-06-02

互联网营销师


3

4-02-06-05

供应链管理师


4

4-04-02-01

息通信网络机务员


5

4-04-02-03

息通信网络动力机务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6

4-04-02-05

无线电监测与设备运维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7

4-04-04-01

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8

4-04-04-0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9

4-04-04-03

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0

4-04-04-04

息安全测试员


11

4-04-04-05

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2

4-04-04-07

密码技术应用员


13

4-04-05-01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14

4-04-05-02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5

4-04-05-04

数据库运行管理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6

4-04-05-05

人工智能训练师


17

4-04-05-06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


18

4-04-05-07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


19

4-04-05-09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


20

4-04-05-10

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1

4-04-05-11

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2

4-06-01-04

智能楼宇管理员


23

4-07-02-05

商务数据分析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4

4-08-01-01

航空气象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5

4-08-03-01

大地测量员


26

4-08-03-02

摄影测量员


27

4-08-03-04

工程测量员


28

4-08-03-06

海洋测绘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9

4-08-08-23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30

4-08-08-26

工业设计工艺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1

4-08-08-29

桌面游戏设计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2

4-09-07-05

碳汇计量评估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3

4-12-02-03

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34

4-13-01-05

全媒体运营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5

4-13-01-07

档案数字化管理师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6

4-14-05-07

电子竞技员


37

5-05-01-03

农业数字化技术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38

6-11-01-03

化工总控工


39

6-18-01-13

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


40

6-31-07-01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41

6-31-07-02

工业视觉系统运维员

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2

6-31-07-03

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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