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10-18 17:32
来源:市人社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海口国家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桂林洋开发区人社科,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严格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3元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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