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6-35℃ 天气现象:多云,局地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偏南风3-4级

中小学校如何做好疫情监测等工作?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09-26 09:11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9月25日讯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如何做好疫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近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医疗救治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文秀就此进行了解答。

疫情监测做好两件事

一是关注疫情变化

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

二是强化监测预警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实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师生员工如在家期间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学校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所在市县发生疫情,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按照属地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洁人员、校(楼)门值守人员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配合落实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校园出现疫情后,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校内传染源和风险场所的管控,加强校园消毒。学校还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和关切。

师生员工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要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