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口同生医院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6-01-13 14:54
来源: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6-01-13 14:54
来源: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同生医院:
你院申请《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同意删减海口同生医院诊疗科目:眼科。请你单位完成变更设置后及时向我委报告,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医疗活动
此复。
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68511093。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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