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药品通关单》备案行政审批的公告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3-12 14:55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我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进口药品通关单》备案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海口市办理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备案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过程中可不收取纸质材料。申请人根据申请事项登陆相关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扫描材料即可。
二、海口市办理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备案行政审批事项可实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以下简称“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既可选择“不见面审批”办理模式,也可选择“见面审批”办理模式。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资料需核验原件或归还证件原件的,企业选择“不见面审批”办理模式时可以采取邮寄方式寄送资料。
三、本公告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药品通关单》备案相关行政审批系统 (点击查看)
2.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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