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2-09 15:49
来源:海秀镇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社 会 | 特 定 对 象 | 主 动 公 开 | 依 申 请 公 开 | ||||||
重点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在拟征收土地前,应 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 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 措施〕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 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 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 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拟征地听证: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 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 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 《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 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海秀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 更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公 开,保持长期 公开(相关政 策法规另有规 定的应从其规 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 公开条 例》(国 务院令第 711 号) 等 | √ | √ | ||
重点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 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 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 示 2.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 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 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 案、供地方案 〔*其他相关文字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 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征地批准文件: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 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 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 (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 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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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 (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 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 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 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 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 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 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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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组织实施 | 5.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 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 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 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 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 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 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 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 环节一并公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依申请开展听 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 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 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 开,张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后可依申 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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