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参考目录(户籍管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2-08 15:38
来源:演丰镇
户籍管理 | 出生登记 | 出生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收养入籍等 登记 |
收养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注销登记 | 1.死亡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2.服现役注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户口登记项目 变更、更正 |
1.姓名变更、更正:(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2.性别变更、更正 3.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暂住登记及 居住证管理 |
1.暂住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2.居住证申领 3.居住证换、补领 4.居住证签注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重点领域 | 户籍管理 | 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居民身份证 办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标准,下同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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