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镇街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对象 |
公开 |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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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征收土地用途 | ||||||||||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 ||||||||||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 ||||||||||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 ||||||||||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
6.听证权利 | ||||||||||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 ||||||||||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 ||||||||||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
拟征地听证: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 ||||||||||
1.《听证通知书》 | ||||||||||
2.听证处理意见 | ||||||||||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
乡镇政府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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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
■便民服务站点 | |||||||||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
■入户现场宣传 | |||||||||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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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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