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读《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倡议书

来源:联席会议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1-01-17 00:00:00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突破2亿辆,私人汽车占汽车总量的71%,一些城市已进入“汽车社会”。 但是当前交通陋习相当普遍,不文明交通行为比较突出,交通违法屡禁不止, 严重影响了道路的安全和畅通。一起起伤亡事故,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为进一步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环境,延续、扩大和巩固年末交通综合整治成果,为“十二五”开好局提供保障,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起,用1年时间开展以“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为主题的道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精神,在此次活动中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我谨代表全市各级机关车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

  二、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四、主动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希望我们大家不仅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也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加以劝导。

  交通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和谐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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