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培训补贴政策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2-20
来源:南海网 作者:佚名
七、农民培训补贴政策
中央和省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2008年国家补贴金额为平均每人310元;2009年国家补贴金额为平均每人360元,省配套资金平均每人500元,合计平均每人860元。具体补贴金额视工种所需培训天数确定。该项目资金用于补贴各培训机构免费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培训,不直接发放给农民。
咨询电话: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6534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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