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有什么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36、农村计划生育有什么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给予每人每年9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2)少数民族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自愿放弃再生育指标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政府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扶助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自发证之日起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在分配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和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个人的份额;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给予独生子女减免杂费;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照顾;对报考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包括重点高中)的独生子女,给予加分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