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粮食补助政策有哪些?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2-20
来源:南海网 作者:佚名
12、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粮食补助政策有哪些?
从2002年开始,我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年现金补助20元/亩,粮食折成现金补助210元/亩,补助时间为经济林连续补助5年,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在退耕地和荒山荒地造林的当年一次性提供种苗和造林费补助,补助标准2009年提高到200元/亩。补助期满后,还可延长一个周期继续补助,即经济林延长补助5年,生态林延长补助8年,补助标准为每年补助现金105元/亩,生活补助费2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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