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打出“组合拳”提振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
“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着装要端庄、稳重、大方、干练,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象礼仪要求。”近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着装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工作期间仪表和着装进行规范和要求。
“规范着装塑形象,一身正气挑重梁”。出台《规范》是该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一项具体举措。《规范》共十条,明确了出席或列席党委全会、纪委全会和其他重要公务活动时,统一着正装。开展谈话、询问、讯问等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参加大型会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拍摄、录制展示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宣传资料等情况中,统一按相应规范着装,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庄重形象。
据悉,为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促进干部能力提升,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该区纪委监委打出了“组合拳”制定《机关“流动红旗”评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规范着装是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方案》共设置工作纪律、文明礼仪、办公环境、保密管理4项评比内容,参评范围涵盖全委机关,做到人人参与考评,人人接受考评。通过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各项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提升。
“下一步,将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分级分类抓好全员轮训,在实战练兵中练就过硬本领,切实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