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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11194 分类: 通知公告;通知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府办函〔2023〕18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3〕18号

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静莹,电话:68615327)

  海口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方案

  为更好地培育、发展和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行动的函》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现代化监管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示范市县(园区)事项及各项“领跑行动”。到2025年,打造与高质量市场主体发展相适应的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产业支撑作用的总部企业。聚焦重点产业,瞄准重点区域发力招商,到2025年,我市重点产业链条基本完善,总部企业数量突破60家,总部企业税收达到100亿元。

  ——培育一批具有境内外上市(挂牌)资质的行业领军企业。实施上市企业培育“尖峰岭”专项行动,推进海口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培育后备上市(挂牌)企业 100家,境内外上市(挂牌)公司40家,直接融资额280亿元。

  ——孵化一批科技创新标杆企业。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500家。

  ——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雏鹰”专项行动,打造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排头兵中小企业群体。到2025年,滚动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 26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2家。

  ——促进一批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引导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实施小微企业“小转规”成长专项行动、个体工商户“个转企”专项行动,推动小微企业升规总量显著提升。2025年,我市“一套表”调查单位在库企业达到3920家。

  ——推动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到2025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5家、6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8家、8家。

  ——锻造一支敢为人先、精益求精、诚信尽责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加快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改善企业家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二、具体措施

  (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1)修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持续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信息自助发布,提高发布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市水务局等公管委成员单位)

  (2)依据现行登记法律法规,严格实现内外资一视同仁享准入前国民待遇。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减少企业从事外贸经营的环节,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贯彻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及时根据国家规定压缩禁入事项,不断放扩外资准入限制,增强外资企业经营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编制《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加大政府向行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通过社会组织发展与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形成行业组织发挥赋权合力,进一步细化市场秩序维护、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纠纷调处内涵。搭建行业组织发挥与政府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行业组织主管部门)

  2.“管”出质量和公平

  (1)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以不同风险等级抽取海口市辖区商事主体开展抽查检查,实行差异化监管,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海口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第三方评估、举报处理、动态清理、约谈等工作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假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

  3.“服”出效率和实惠

  (1)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市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集成式行政审批,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减少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梳理,逐步扩大“一照(证)通行”“信用+审批”等改革范围,大力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服务体系通办事项全覆盖,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政务管理局)

  (2)持续推进政策兑现服务便利化工作。实时收集我市印发的惠企政策至“海易兑”平台进行发布,同时,梳理可申报兑现项目流程,实现全过程线上申报。依托省“海易兑”平台进一步完善“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个性化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匹配、免申即享等服务,提升我市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的便利度。(责任单位:市政务管理局)

  (3)配合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引导辖内银行机构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

  (4)印发《海口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实施方案(1.0 版)〉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行动方案;推行“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体验员”队伍,打造“营商环境企业体验员库”。(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专班)

  (二)加强分类指导服务,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1.实施总部企业“引育”专项行动

  (1)加快总部企业认定进度。2023年新增经省联席办备案总部企业保持持续增长(5 家),认定市级总部企业5家。拓展总部企业招引深度。凝聚各大产业专班及四大驻外招商分局力量,按照“延链、强链、补链”产业链思维,精准研判产业发展态势,精准把握重点产业招商方向,精准锁定重点突破区域,合力推进大项目好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加大总部企业发展扶持力度。根据拟修订《海口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继续对总部企业给予扶持,在财政奖励、土地使用、金融服务、投资服务、吸纳就业、教育医疗、购房购车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更趋完善,总部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结构持续优化、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以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为核心,总部经济重点楼宇为依托的总部经济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2.实施上市企业培育“尖峰岭”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企业的培育,遴选出上市后备企业,做好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库的动态管理,根据企业的成熟度分为“金种子”“银种子”“新种子”提供分类培育服务,依托《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落实企业上市专项奖励;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招商工作,吸引拟上市企业及金融机构落户海口。(牵头单位:市金融管理局)

  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与“精英”专项行动。鼓励科技水平领先、研发投入较多、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发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参加省级“精英行动”认定。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以及服务业企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开展走访摸排、跟踪服务、精准诊断等工作,加速构建形成以重点企业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落实奖励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省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雏鹰”专项行动。建立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落实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落实海南省中小企业营商环境考核奖励市级资金,着力加强上市培育、创新发展能力工程培育、政策宣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扶持;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上市培育;强化用地支持;强化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力开拓市场;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等。(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实施小微企业“小升规”专项行动

  (1)建立“准规上”企业库,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制定《海口市纳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按照海口市推进企业纳统方案,加强相关部门间数据交换。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落实《2022年海口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增长目标责任分工表》,按季度收集我市进展情况。加大财政扶持;落实降低税费政策;优化要素保障等。(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管理局)

  (2)持续推广“金保贷”融资风险共担产品。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财政金融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帮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通过“金保贷”产品获得信贷融资。(牵头单位:市金融管理局)

  6.实施个体工商户“个转企”专项行动。积极协助省市场监管局优化完善海南商事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提升“个转企”涉及的登记服务便利度,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个转企”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完善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健全融资需求清单和信贷产品清单双向推送机制,做好转型升级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奖励保障工作,落实降低税费政策,优化商事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7.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专项行动。落实《海口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办法》,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奖励。积极组织各农业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农民主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引导辖内银行机构为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推动贴息政策覆盖面持续扩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强化用地支持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金融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三)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1.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开展“铁拳”等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协同保护、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指导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共同签署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成立海口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部门联合签署《海口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建立完善产权保护的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2.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已建设的“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数据互联共享。印发《海口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联合奖惩。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社会信用评价及分类监管、联合奖惩配套制度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

  3.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体制机制环境,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强化与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沟通联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有关单位)

  4.营造尊重和宽容企业家的成长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营造尊重和宽容企业家的成长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市场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建立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收集行业的第一手数据信息,至少每季度一次向行业协会商会收集市场主体的诉求,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在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对市场主体培育和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每季度或每半年一次,协助开展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助企纾困措施的宣贯解读和辅导,让广大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提振信心,为行业产业尽快恢复和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三)加强监督评价。各部门要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涉企政策的研究起草工作,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的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配合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考核督办工作,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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