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攻坚之年、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最新指示为方向,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关切和企业需求,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信息公开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编制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推进“投资制+承诺制”投资制度,信用承诺制、新建商品房“交房及交证”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大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开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咨询辅导,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使用政策。持续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市发改委、市政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政府依职能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加大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力度。围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及时公开免税购物、“旅游+”消费相关政策,做好消博会游艇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以及数字文旅消费体验季等文旅重点工作的宣传推介,擦亮跨年之城文旅品牌。抓好旅游市场整治信息公开,加大对离岛免税“套代购”、骗取税费优惠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中介及评估机构等主体的监管,向社会全面公示监督、投诉、举报方式,以案例通报等方式,加大对相关组织和机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的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市旅游文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落实)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重大战略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各项规划政策,持续公开科创领域升级举措。围绕重要投资、产业发展、园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聚焦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培育、项目进展等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抓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出台、项目重要进展、政策执行情况等关键点的集中宣传推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港航局、市金融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科工信局、市水务局、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江东管理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围绕社会稳定加强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尤其要坚持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第一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政令上下统一。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个人隐私保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委牵头,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重点帮扶、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资产收益帮扶模式等信息。围绕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供给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深入推进火山系列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农业产业培育、共享农庄、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文明乡风行动的宣传力度。(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深化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的宣讲,动态公开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新增学位情况等信息,做好新校建设、乡镇中心小学午休设施覆盖等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公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多渠道发布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范围、社会梯度救助制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免费筛查体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等社会公益信息。持续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实时发布民生商品价格和供应信息。深化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实施进展及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环境改善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环境质量、环境治理、景观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深化六水共治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加强道路交通信息公开,推进全市交通整治、停车点位、城市道路疏堵工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定期向社会公开交通违法高发行为、违法点位排行、临时停车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土地征收的目的、位置、补偿标准方式以及项目的批复文件、一书四方案、编制说明等。(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市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区政府依职能负责落实)
(七)推进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市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指导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并公布监督方式。(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政府能源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港航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群众期盼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八)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2021在年现行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我市规章数据库,2022年 8月底前完成现行有效及历史文本的收录工作。同时,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并于2022年8月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档案馆、市信息中心、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整合市政务管理局下属的政务知识库,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属的业务知识库、政策问答平台开展政务问答集成库建设,打造“一库多平台”政务咨询服务,统一入库标准,预留接口,实现与政府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多渠道数据共享。(市政务管理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市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开渠道,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鼓励对决策草案进行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推动政策精准直达。依托“海易兑”“椰城市民云”“海口12345”公众号以及其他数字化应用,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各区各部门印发面向特定领域、特定群体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政策性文件,也要开展精准推送,强化推送效果分析研判,提升政策推送的精准度和点击率。(市政务管理局、市科工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十二)提升政策解读水平。鼓励各部门利用多样化数字手段,探索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政策发布、解读模式,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政策解读要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享受条件等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围绕规范化标准化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十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工作群)管理办法。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四)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曝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得曝光敏感个人信息。属法定公开事项或依法确有必要公开的,应做去标识化处理。(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提醒和栏目更新预警等功能,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提升政策精准服务,加强用户行为、民意需求分析,鼓励推出集成关联、智能响应的政策、问答、办事等场景服务。加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或关停账号。实施政府公报数字化,提升政府公报服务功能。(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六)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版),结合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部门涉及的公开事项,并按照事项名称、公开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对象等内容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细化,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准确公开。(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七)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2021年有关部门新印发的各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实际工作,持续优化更新区级及区级以下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区、乡镇(街道)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市民政局要探索建立村(居)务公开规范标准,推动村(居)务公开信息化。各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各区政府、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五、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八)加强监督指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推进到位。(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十九)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区、本部门工作台账,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于本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部门网站上公开,同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负责落实)
附件:xx分工台账
附件
xx分工台账
序号
任务名称
落实措施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