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人民政府:
鉴于你区已完成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云美大道(美兰互通段)项目两座新建天桥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并编制了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你区上报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收美兰区演丰镇多侃、迈聘、茂山等村民小组5.7亩集体土地,其中建设用地0.32亩、农用地3.68亩、未利用地1.7亩,具体位置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
二、你区应依照法定程序和已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实施土地征收。拟征收的土地按琼府〔2020〕45号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2014〕1141号文标准落实相关补偿。同时, 你区需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