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复〈海口江东新区国际文化交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JDWH-05-G05 和JDWH-05-G09地块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海江东局〔2022〕4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对《海口江东新区国际文化交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JDWH-05-G05 和JDWH-05-G09地块规划进行修改,即地块JDWH-05-G05 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地块JDWH-05-G09 容积率由≤2.5修改为≤3.0,建筑限高由≤60米修改为≤80米,建筑密度原则上不超过 40%,主管部门可根据建筑方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建议最大不超过45%。二、请你局严格执行批准的规划,按照各项规划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修改规划,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