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人民政府:
鉴于你区已完成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港觅古”驿站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并编制了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按上报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演丰镇塔市村委会云肖、苍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185亩,其中农用地1.185亩,具体位置详见项目权属确认图。二、你区应依照法定程序和已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实施土地征收。拟征收的土地按琼府〔2020〕45号文及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海土资征字〔2014〕1141号文标准落实相关补偿。同时,你区需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