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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3944-2/2022-00858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政府研究室 发文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目   录

                                      1、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挂牌上岗制

                                      2、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岗位责任制

                                      3、海口市政府研究室首问责任制

                                      4、海口市政府研究室一次性告知制度

                                      5、海口市政府研究室限时办结制度

                                      6、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服务承诺制

                                      7、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否定报备制度

                                      8、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失职追究制度

                                      9、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考勤制度

                                      10、海口市政府研究室绩效考评制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挂牌上岗制

 

          为了规范研究室工作秩序,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根据市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集会和重大活动时,必须佩戴统一发放的胸牌。

二、胸牌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作、编号。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转借、损坏,如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离岗前应将胸卡交回;如果丢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并补办。

三、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检查挂牌上岗情况,对不按规定佩戴胸牌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岗位责任制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和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以及工作职权、责任。结合研究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岗位设置与其职责

一、研究室领导岗位

(一)室主任职责(王善来)

1、主持室全面工作。

2、负责室政治思想、行政管理等工作。

3、负责室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4、负责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负责召集党组办公会议、室主任办公会议和室务会议。

6、主管人事工作。

7、主管财务工作。

8、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室副主任职责(黄树权)

1、负责政务信息处。

2、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室副主任职责(刘旭)

1、调研处。

2、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公室岗位

(一)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2、协助室主任做好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3、负责室人事、工资、档案等工作核准。

5、负责以室名义印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和有关文件材料的格式、行文规则、内容质量的审核。

6、负责室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的调配、使用、维修及油料的配给等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室内外工作业务方面的关系,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系工作。

8、承办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主任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办公室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材料、工作总结。

3、负责公文核稿、呈批、分办、督办工作。

4、负责文号管理,印章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报账员及工资专报工作。

7、负责室所购物品的验收、保管、领用登记及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确保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做好密件的收文、办理、发文、归档等密件管理工作以及其他涉密事项的办理。

9、负责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周、月做好登记公布和工作纪实表汇报总工作。

11、负责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

12、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

13、完成室、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文秘科员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

2、负责文件(除密件外)的签收、登记工作。签收登记应认真细致,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等逐项填写清楚。

3、负责收取、送文及邮寄等工作。送文应及时准确,做好送达记录。

4、负责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归档管理工作。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应做到分门别类,妥善保管,便于查找。

5、负责室全体会议的记录。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网络管理工作。

8、负责图书的登记、出借等管理工作。

10、协助办公室副主任做好公文分办、督办工作,做好办公室文件管理工作。

1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开展文体活动。

12、协助做好考勤登记和公布、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工作。

13完成室、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室司机职责 

1、负责保障好领导和处室用车。

2、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协助办公室送达各种文件。

4、完成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调研处岗位

(一)处长(负责人)职责

1、主持本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处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2、负责全市性大型会议材料和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定期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理论文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交通、财政、金融、涉外经济、旅游、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经济领域的调查研究资料的审核。

5、负责起草市政府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材料。

6、负责对全市处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民政、政法、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资料的审核。

7、承担市政府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8、负责本处重要文稿的审核。

9、负责协调本处内外的联系工作。

10、负责本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与本处室自身建设。

11、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 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全市性大型会议材料和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

3、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理论文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与政府系统和社会研究力量的联系和组织协调。

5、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市政府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本处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7、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本处室内外的联系工作。

8、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任科员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 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全市性大型会议材料和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

3、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理论文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交通、财政、金融、涉外经济、旅游、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经济领域的调查研究的起草。

5、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副主任科员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全市性大型会议材料和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

3、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理论文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对全市处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民政、政法、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的起草。

5、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科员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理论文章起草工作所需资料收集。

3、负责本处的来文接收、发送,

4、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本处内外的联系工作。

5、协助做好全市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交通、财政、金融、涉外经济、旅游、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经济领域的调查研究资料的起草工作。

6、协助做好全市处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民政、政法、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的起草。

7、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政务信息处岗位 

(一)处长(负责人)职责

1、主持本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处工作计划,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2、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搜集、筛选、整理、传递、交流和报送。

3、负责《海口政务信息》与《海口经济蓝皮书》的组稿、编辑、发布、发行工作。

4、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完成省下达的报送信息指标。

5、负责本处文稿的审核工作。

6、负责本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与本处自身建设。

7、负责协调本处内外的联系工作。

8、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本处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搜集、筛选、整理、传递、交流工作。

3、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海口政务信息》与《海口经济蓝皮书》的组稿、编辑、发布、发行工作。

4、负责本处文稿的起草工作。

5、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本处内外的联系工作。

6、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科员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本处的工作。

2 负责《海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发送。

3、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搜集、传递、交流。

4、负责本处的来文接收、发送,

5、协助处长(负责人)做好本处内外的联系工作。

6、完成室、处(负责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首问责任制

 

为了解决群众对研究室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方便群众来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室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待来访的工作人员和根据领导批示办理、督办事项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来访、来电人员,不得态度冷漠、口气生硬,不得推诿、躲避、敷衍塞责。

三、首问责任人了解到来访、来电人员的目的后,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齐备的,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手续不齐备的,要做好登记,并一次性告知其办事机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来访群众按登记的顺序尽快予以办结。

2、对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项,负责引导来访群众到相应处室或部门予以办理。

3、对来访、来电人员署名投诉、举报,应认真做好电话举报登记,接受书面投诉及时移交处室办理。若投诉、举报不属于受理范围,应向来访、来电人员耐心解释说明,并指明相关投诉、举报渠道。

4、首问责任人对来访、来电人员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做出准确答复的,应及时向处室负责人或领导报告,并与来电人员约定答复时间或请来访人等候。

5、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度,对不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给予首问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加强研究室服务型机关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服务对象的首次办事请求,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注意事项、避免服务对象反复咨询、来回奔跑。

二、经办人员对办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业务的当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
  三、经办人员在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形式。如果当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作书面答复,对须补办的手续、材料和受理时限作详细说明。凡进行一次性告知的,要填写《一次性告知登记表》。
  四、当事人如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完整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如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若是口头告知的,经办人员查明后,可作书面答复,已作书面答复的不再作书面答复。
  五、凡被告知补充材料的报件,视为重新受理,时限自补充材料之日起算。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限时办结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研究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室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依照其岗位职责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公文。

二、各处室确定办结事项的责任人,并建立限时办结事项登记制度。

三、公文办理时限。

收文办理时,承办处室必须按注明的时间办结,如公文未注明办结时间,根据领导交办的事项具体限定。

四、凡是上级机关领导决定和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提出办结时限。

五、室办公室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事项办理的督办、督查。

六、无故不能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的事项,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服务承诺制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仪表大方、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持证上岗,办公场所整洁干净。

三、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需要急办和特殊办理的事情,实行急事急办。必要时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办理。

四、不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索要或低价购买行政相对人的商品。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及各种娱乐活动。

五、业务咨询应及时予以答复,确因不能答复的,经研究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接受社会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保证在48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为举报人保密。

七、未实现承诺,追究相应责任。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否定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法制机关,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对有关请示、请求事项给予否定答复的,要有充足的理由或依据。

二、对否定事项按分级管理原则报告备案,处员向处室领导、处室领导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室主任报告备案。

三、要建立否定报备卡,说明何单位何人何时请求何事被否定,否定的理由依据,本人所在处室、姓名、否定时间、是否报告备案等。

四、对当事人要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解答问题要严肃认真。

五、否定事项未报备的或报备不及时的,要教育告诫。因未及时报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失职追究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保证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失职追究

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二、失职的种类

1、不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对分管范围内工作,有关人员出现效能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严或放任错误的行为。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 发生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4、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 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违反保密规定,对需经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在正式文件下达前,通风报信,造成不良后果的。

6、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外出。

7、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查处

1、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的损失,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或间接领导分别承担责任。

2、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给予告诫。

3、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国家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考勤制度

 

为确保研究室工作的正常运转,整顿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室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敬业勤政的思想,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因违反工作纪律贻误工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和早退月累计三次,视为旷工半天。

三、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事需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处室领导请假;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的,事后要补报说明。

四、室或处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所指定的参加人员必须依时到会。无故缺席者,按旷工论处。

五、安排值班的人员必须依时到位。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不参加值班一次,按旷工两天论处。

六、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请事假、病假、休假,一律填写请假单、休假单,报有关领导批准,送办公室备案。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

主任科员、副处级以下(含副处)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的,须经处室领导同意;二天以上(含二天)的,须经定分管领导批准。

处(正科)级(不含主任科员)工作人员请事假,须经主任批准。

工作人员因病住院治疗和休病假,其假期由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医院证明批准。弄虚作假取得证明请病假的,按其实际缺勤天数以旷工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休假待遇,其年休假时间,视工作情况一次或分两次休假,跨年度不予补假。

婚假、产假、探亲假、休假等,经办公室同意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一百二十二个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八、工作人员因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九、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

十、各处室要严格进行考勤登记,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表送交办公室汇总。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绩效考评制

 

   为使我室绩效考评工作能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营造形成积极向上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室机关行政效能考评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处室配合协调”的原则,成立室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王善来;副组长黄树权、刘旭;组员:各处室负责人。

二、机关行政效能考评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检查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在行政考评中落实民主监督,坚持群众路线。把目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年度行政效能考评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进行,根据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制度的要求和室年度工作目标及其考核办法的结合进行,按行政效能工作要求与业务管理、廉政建设量化指标对应结合,进行综合考核。

五、年度效能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室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评。

六、年度效能考评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机关各处室和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标准:1、优秀:年度内行政效能显著提高,政绩突出,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2、合格: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成绩较好,未发生违纪现象。3、不合格:工作效率底下,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产生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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