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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3944-2/2022-00857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市政府研究室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名  称: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政府研究室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制度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布的一致性,避免信息发布发生混乱,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机关时,应与其沟通和确认。

  第二条 政府主管部门有权发布信息,本室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发布信息。

  第三条 对不同机关拟发布的同一政府信息内容存在不同意见的处理方式: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处理;

  (二)对不能依据权限对应政府信息内容的,提请市政府协调决定。

  第四条 本制度由室办公室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由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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