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6-04 11:07
来源:市发改委
海南海事局:
你局《关于报送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海办函〔2021〕177号)收悉。结合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具的《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同意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现有白沙门雷达站进行搬迁,重建一座主站和一座辅站。主站选址于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北侧滨海区域,占地面积5041m,含一座雷达塔(建筑面积680m,高50m,层数12层)及周边景观,配置雷达系统、通信设备、航标灯器等设备;辅站选址于南海明珠岛东北隅尽端海岸区域,紧邻大剧院规划用地,占地面积534m,含一座雷达塔(建筑面积620m,高30m,层数7层)及附属景观,配置雷达系统及相关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绿化工程、设备购置 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三、总投资为6228.04万元,其中工程费454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9.74万元,预备费296.57万元。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监理、设计和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招标。
六、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已通过审批的初步设计编制概算,附带概算报批承诺书(根据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文要求)报送我委审批。概算编制工作应本着节约利用原则,进一步优化方案,避免投资浪费。同时需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其它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1年6月4日印发
你局《关于报送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海办函〔2021〕177号)收悉。结合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具的《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同意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现有白沙门雷达站进行搬迁,重建一座主站和一座辅站。主站选址于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北侧滨海区域,占地面积5041m,含一座雷达塔(建筑面积680m,高50m,层数12层)及周边景观,配置雷达系统、通信设备、航标灯器等设备;辅站选址于南海明珠岛东北隅尽端海岸区域,紧邻大剧院规划用地,占地面积534m,含一座雷达塔(建筑面积620m,高30m,层数7层)及附属景观,配置雷达系统及相关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绿化工程、设备购置 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三、总投资为6228.04万元,其中工程费4541.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9.74万元,预备费296.57万元。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监理、设计和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招标。
六、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已通过审批的初步设计编制概算,附带概算报批承诺书(根据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文要求)报送我委审批。概算编制工作应本着节约利用原则,进一步优化方案,避免投资浪费。同时需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其它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1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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