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景达路项目概况征拆工作,现我局需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诚邀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项目概况及选聘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二、招标项目概况
景达路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江东新区,项目 西起滨江东路,东至顺达路,全长约 1.9km,规划红线宽度 24m, 为城市次干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箱 涵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多杆合一)、 绿化工程等。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已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参加本次选聘报名的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六)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的八折结算代理用费。
(七)在海口市设有办事机构及场所。
(八)能够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项目组由不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招标、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专业知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职业资格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委托工作人员递交材料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可追溯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上“诚信评价”一项全部内容的截图。如代理机构在诚信评价中存在扣分项,则不具备参与此次评选资格。
(四)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起人、股东及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五)收费标准响应书。
(六)招标代理机构在海口办事机构(场所)权属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办公照片。
(八)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1、机构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2、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代理机构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3、项目组在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至少须委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其中开评标、项目异议和投诉处理业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应当到场。
(九)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密封,未密封的视为其不具备参与此次评选资格。
五、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
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质、组织开标、协助评审、汇总评审结果、编制中标公示、发布中标通知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情况、协助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等与招标工作相关事宜。
六、递交材料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2号8楼)。
(二)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0日
(三)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77569。
七、代理机构选定
我局将组织评分小组对代理机构递交的材料拆封,并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对代理机构进行评分,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分数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法(摇珠法)的方式选定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将电话通知中选机构,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