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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修改稿)的说明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6-03 18:50   来源: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现就《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修改稿)(以下简称《标准表》)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改《标准表》的必要性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责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和量化的控制制度,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具体标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于2015年7月制定,实施已五年,部分行政处罚依据已经修改或废止,此外我市自2018年7月扩大了综合执法的范围,新增加了土地、林业、水务等方面的大量行政处罚权,因此,为了指导综合执法工作,继续对《标准表》进行修改。

二、修改过程

2017年7月底,市市政市容委委托我所修改《标准表》。我所接受委托后组织成立了由符琼芬(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雨寒(法律硕士)、戴璐(法学硕士)、吴媛、蔡开信共五名律师和助理组成的立法小组。立法小组收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贵委的《权力清单》等资料,并认真研究核对了原《标准表》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了《标准表》(修改稿)。贵局于2017年底报海口市法制局。2018年,我市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共二百多项行政处罚权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海口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3日印发了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立法小组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文件,又增加了新划转部门行政处罚权,于2018年11月向贵局提交了《标准表》(修改 稿)及说明。2020年4月,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对贵局《标准表》提出修订意见,并要求贵局依法修订,立法小组根据该意见再次对《标准表》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标准表》(修改稿)主要修改内容的说明

(一)增加了原《标准表》遗漏的处罚内容

原《标准表》遗漏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修改稿增加了以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3、《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4、《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5、《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6、《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7、《海口市公园条例》。

(二)修改了《标准表》规定的部分处罚依据

《标准表》于2015年制定,现已实施五年,部分法律依据已经修改或废止,因此相应的处罚也应当修改。首先,修改稿涉及修改的法律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7、《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二十几部法律法规,其次,修改稿涉及废止的法律依据包括《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条例》。

(三)增加了关于自由裁量标准表说明的六个条款,规定了以下、以下包括本数以及加强对当事人的信息监管内容。

(四)土地、水务、林业、爱国卫生、电力等重新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2018年7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明确自然资源、房地产管理、水务、林业、爱国卫生、电力、食品药品监督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标准表》增加了这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明确规定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情形

首先,明确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一是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二是违法行为超过追究时效的;三是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四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五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六是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其次,明确规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二是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是受他人胁迫从事违法行为的;四是配合办案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减轻处罚的。

(六)关于《标准表》裁量事项数量与《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事项数量不一致的说明

《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是以违法行为作为标准,确定了448项行政处罚事项;《标准表》以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处罚条款为标准确定《标准表》中裁量事项,共计387项。由于一个法律条款中可能涉及多个违法行为,因此虽然《标准表》中裁量事项数量少于《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但两者所涉及的处罚条款和处罚内容是一致的。

以上说明供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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