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2023-336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1日 |
标题: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 |
文号:海府办规〔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
时效性: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为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管理,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海府〔2019〕31 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统筹管理的 16 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如下:
以上界定的每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公共分摊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
以上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市场租金水平等重新核定租金标准并公布施行。
本市行政区划内经市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由社会机构利用非政府性资金自行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可参照以上就近项目的租金标准,由社会机构自行具体确定。
本标准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8723532。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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