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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第127号
成文日期: 2024-11-08
发布日期: 2024-11-11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关于废止《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的决定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11-11 18:30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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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11-11 18:30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的决定》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经十七届市政府第 9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24 年 11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政府规章《海口市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办法》(1999 年 10 月 21 日市人民政府令第 5 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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