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海府规〔2020〕3 号
成文日期:2020-06-05
发布日期:2020-06-10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通告》的决定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06-10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海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通告》的决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2018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通告》(海府〔2018〕61 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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