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2024年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一、空气质量
2024年2月,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10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6天,二级标准3天,三级轻度污染0天。全市二氧化硫(SO2)月均值8μg/m3,二氧化氮(NO2)月均值7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28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17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95μg/m3。
全市四个区空气质量排名(从第1名到第5名)依次是:桂林洋开发区、琼山区、龙华区、美兰区、秀英区。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龙塘水厂、南渡江东山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永庄水库的水质为地表水Ⅲ类;秀英水厂1号车间、秀英水厂9号车间和秀英水厂12号车间水质均为地下水Ⅲ类。
(二)国控断面
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南渡江龙塘、南渡江儒房和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等3个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演州河河口水质为地表水Ⅲ类。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