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份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我市2023年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如下:
一、空气质量
2023年2月,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10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16天,二级标准12天,三级轻度污染0天。全市二氧化硫(SO2)月均值5μg/m3,二氧化氮(NO2)月均值1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36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18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3μg/m3。
全市四个区空气质量排名(从第1名到第5名)依次是:桂林洋开发区、琼山区、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龙塘水厂、南渡江东山和永庄水库的水质均为地表水Ⅱ类;秀英水厂1号车间、秀英水厂9号车间和秀英水厂12号车间水质均为地下水Ⅲ类标准。
(二)国控断面
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南渡江龙塘、南渡江儒房和文昌河农垦橡胶所一队等3个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演州河河口水质为地表水Ⅲ类。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