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依法依规对占用砂质岸线设施进行分类处置问题整改措施 (序号67)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方案》第67项“依法依规对占用砂质岸线设施进行分类处置”的整改任务要求及《海南省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精神,2022年底前主要完成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设施的分类处置工作。经核查,我市严格保护岸段内无砂质岸线,无需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目前,我市该项整改事项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业局的销号评估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
附件:落实依法依规对占用砂质岸线设施进行分类处置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落实依法依规对占用砂质岸线设施进行分类
处置问题整改措施(序号67)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依法依规对占用砂质岸线设施进行分类处置 |
整改期限 | 2022年底前 |
责任单位 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海口市人民政府 68724020 |
整改完成 情况 | 完成情况: 根据整改任务要求及《海南省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22年底前主要完成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设施的分类处置工作。经核查,我市严格保护岸段内无砂质岸线,无需开展分类处置工作。目前,我市该项整改事项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业局的销号评估审查 |
核查验收 意见 | 整改任务已完成,同意通过核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