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11-23 20:42
来源:市财政局
琼山区财政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0〕1131号)要求,以及《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函》(海农函〔2021〕463号,公文卡号:20217161346)的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请你区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海口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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