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海财采〔2023〕1510号)
一、项目编号:TAHP-HNH-2023-HT-004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情指勤舆督平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忠 联系电话:010-58553600
被投诉人: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4楼C座。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联系电话:0898-6679531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为本项目包1的投标供应商,其以本项目存在评审错误为由,于2023年4月28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3年5月10日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后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5月17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予以受理,向投诉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投诉人和采购人暂停本项目包1的采购活动,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