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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海财采〔2022〕3870号)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12-20 10:42   来源: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HNHGT2022-111-II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白水塘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运维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阳江市绿森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南路222号

联系人:林程记    联系电话:13516529197

被投诉人一: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4楼

法定代表人:王辉联系电话:0898-68723508

被投诉人二: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新联系电话:0898-66150556

四、项目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二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被投诉人一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对海口市白水塘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运维项目(第二次)(HNHGT2022-111-II)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22年10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11月8日组织开、评标。投诉人阳江市绿森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其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瑕疵,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10月26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2年11月3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答复不满意,遂于2022年11月18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经审查后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二不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和投诉范围,本局对该项投诉予以驳回;投诉事项一、三没有事实依据,本局对该两项投诉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本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阳江市绿森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财政局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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