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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8-09-20 16:07   来源:海口市民防局  
  

海口市民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决算单位构成 4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 4

  (三)支出决算表 4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9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1

  一、部门概况

  (一)民防局职责

  海口市民防局为主管全市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防建设总体规划、防震减灾规划、防空袭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三是负责人防、地震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通信、警报、指挥三位一体化系统建设;负责指挥通信系统的启动、日常维护管理。四是负责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训练和综合演练。五是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点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批全市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拆除、平时开发利用;指导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负责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专用防护设备、设施生产、安装、使用。六是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及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依法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管理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全市防震减灾规划研究和地震灾害预测;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推进地震科技信息化,组织管理地震科技研究与攻关及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与应用。七是负责指导各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工作。八是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九是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防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民防局本级

  2.下属3个中心:海口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海口市地震监测中心、海口市地震设防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0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0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

  表0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08)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防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收入总计3427.69万元、支出总计3427.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99.95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相比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关于民防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13.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89万元,占99.07%;其他收入15.01万元,占0.93%。

  (三)关于民防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7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98万元,占44.44%;项目支出988.85万元,占55.56%。

  (四)关于民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392.05万元、支出总决算3392.0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14.16万元、支出总计减少414.16万元。

  (五)关于民防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4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88万元,占30.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7万元,占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69万元,占0.9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9万元,占3.05%;国防(类)支出652.18万元,占36.68%;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89.97万元,占5.06%;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288.79万元,占16.24%;其他(类)支出32.89万元,占1.8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59.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9.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635.202万元,支出决算为65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404万元,支出决算为9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11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9.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

  年初预算为8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6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5%。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55万元,支出决算为5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6%。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万元,完成预算的87.31%;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6.66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郭义辉副调研员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参加食安与休闲农业进行相关交流和考察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我局特种装备用车保有辆2台,机要通讯用车保有辆1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3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人防、地震、应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人防、地震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6.66万元。下降了0.8%。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因2017年7月份开始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改革后我局有4辆公务用车报废或调剂(其中3辆报废,1辆调剂),所以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0个,来宾0人次。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07年未安排接待任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民防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512.24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29.11%。

  (1)“人防应急演练”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涉及需要拨付区级单位的经费年初没有做好详细的待分说明;(二)对各区、各单位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力度不够细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筹划;二是进一步跟踪指导各相关单位落实资金拨付和使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1

  分配结果

  6

  1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6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8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6

  (2)“地震监测预报”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有待于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各地震台站的管理,强化督办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8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8

  (3)“防震减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未发现具体问题。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4)“指挥所运行维护”和“基础设施维护与改造”项目合并评价,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协调,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8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8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防局机关运行经费56.2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2.22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2017年相比2016年局机关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62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2辆。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877.70平方米,其中:其他(不含构筑物)877.70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4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3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CS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附件下载
  • 海口市民防局2017年度部门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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