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策略研究;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特定地区规划、主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3)承担执行城市规划的责任。负责主城区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主城区建设工程(不含临时建筑与个人住宅的建筑类及市政类)的规划报批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规划动态管理;负责对用地界址放线、建筑工程放验线、地下管线覆土前验线等进行管理。
(5)负责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意见书》。
(6)承担规划管理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协助、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0)负责大数据下“多规合一”涉及到的信息平台建设、数据整理、管理、应用、更新以及规划编制、审批技术支撑等工作。
(11)指导各区开展规划管理工作,监督各区(开发区)实施本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项。
(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口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规划局本级
2. 下属单位:海口市规划局美兰分局、海口市规划局龙华分局、海口市规划局琼山分局、海口市规划局秀英分局、海口市规划编制审查办公室,海口市规划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自收自支)、海口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自收自支)。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8640.3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339.85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一是(功能科目)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4.57万元,占99.92%;其他收入5.33万元,占0.08%。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4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42万元,占28.93%;项目支出3798.06万元,占71.07%。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592.0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239.71万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9.75万元,增长126.2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5.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54万元,占7.2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1.23万元,占0.85%;城乡社区支出3242.6万元,占88.7%;住房保障(类)支出115.28万元,占3.16%。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1.67万元,支出决算为36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99.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相应增加社保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31.2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1141.67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新增“城市更新”项目经费17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9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也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半年全市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08万元,占19.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82万元,占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0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费用支出6.3万元,出境费用1.7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8.08万元(2016年无),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临时市政府安排的公务出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和燃料、保险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1.03万元,下降24.59%。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公务用车改革,保有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同行部门来访。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1个,来宾15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16、2017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海口市规划局(部门)共组织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综合事务”等6个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8.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均以标准“优”完成。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进度没有完全达到时序进度(这也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延迟有关);二是支出功能没有完全和预算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及项目进度的管理和督导;二是项目支出时对应预算编制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综合事务”项目综合自评得分为93.9分。一是项目进度没有完全达到时序进度(这也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延迟有关);二是支出功能没有完全和预算匹配;三是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结余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执行及项目进度的管理和督导;二是项目支出时对应预算编制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三是合理编制,量入为出。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如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规划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5.73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51.48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16、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规划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7万元。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7078.5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478.54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3600平方米。
(车辆、设备占用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房屋占用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1表资产情况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