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办包括部门本级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
(一)经费拨款:指市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的,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 987.76万元。
二、支出项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项):指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36.85万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8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126.19万元。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11.03万元。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30.68万元。
(二)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504.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5年预算安排292.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5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52.29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480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271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活动保障、华侨事务、引进国外智力和海外智囊团活动等项目。
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5年预算安排209万元。主要用于友城交流合作及友协工作、外事接待和公务出访活动等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