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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6-10-11 16:31   来源:市教育局  

 

根据相关要求,我局现将2015年度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部门概况

1.教育部门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教育经费管理,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教师管理,招生,语言文字管理等工作;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确保本市各项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2.教育部门由市教育局局机关本级及20家下属单位组成,包括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和海南华侨中学等17所直属学校。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教育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29745.89万元,支出合计119823.88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6596.6 万元和20846.3 万元,分别增长14.67%2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长。

(二)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3表收入决算表)
    本年收入合计12974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83.22万元,事业收入7443.48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419.2万元。

(三)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本年支出合计11982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43.83万元,项目支出61680.05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四)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5113.24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6538万元和8765万元,分别增长6.15%9.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长。

(五)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取自财决04表支出决算表)

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0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8%。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略持平。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取自财决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0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914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8.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4.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20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74.91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取自财决01-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301.2万元,支出决算101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调整加大了教育类建设项目的投入。

(六)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5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5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0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教育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71.52万元,比2014年度减少 7.12万元,下降2.56%,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75万元,下降17.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5万元,下降2.05%。主要是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执行相关精神。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费用进一步降低,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8.0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相关人员等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94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学校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方面,如:兄弟市县教育部门、学校之间的访问、参观、联系等交流活动;上级督导检查中的公务接待;专家学者等来访交流等方面;招生等业务工作开展。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决算公开表

 

海口市教育局

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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