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9℃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局地午后雷阵雨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三箭齐发 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5-03-31 09:37   来源:市住建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口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环境大整治行动的要求,根据我市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从三方面入手加强对建筑工地管控,规范建筑工地施工行为。 

一是从制度建设入手。(一)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要经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签订标准化创建责任书,明确分工和奖惩措施。(三)制定生活区(重点为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负责人,制度要上墙。  

二是从设施建设入手。(一)大门应美观大方,门口设五牌一图。(二)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有破损、污染的及时修复原状,围挡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占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 70%;围挡墙体不得留有空白处,空白处须发布公益广告。(三)根据工地实际,在大门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台、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以需满足车辆冲洗要求。(四)主要运输道路应采用强度C20 以上、厚度15CM 以上的混凝土硬化。(五)在主要出入口、最高处安装监控摄像头,至少一个摄像头对准洗车设施。(六)施工区、生活区设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地面排水要有组织,避免大面积积水,避免泥浆、污废水外流。(七) 宿舍、食堂、办公区等部位设集中垃圾收集点(桶)。(八) 设置文明施工宣传栏。  

三是从文明施工管理入手。(一)设立民工学校,定期开展文明施工和卫生教育。(二)公示牌固定在门口显眼处,冲洗台帐记录完整。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三)建筑垃圾临时存放要定点并及时清理。(四)采取洒水、覆盖土堆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围墙之外空气。(五)脚手架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不得有损坏和漏洞;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封闭容器清运,严禁从外架排放清洗混凝土泵送管的污水,严禁高处随意抛撒建筑垃圾,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六)按照施工组织总平面图进行分门别类、整齐堆放。砂、石、水泥等材料不得堆放在围墙外。(七)宿舍区与施工区、办公区要做好隔离,保持食堂、卫生间、淋浴室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卫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