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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820535-7/2022-00996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烟草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名  称: 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实施细则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开展烟草行业“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维护海口卷烟市场诚信守法的经营秩序,在全省烟草行业打造“海南无假货”品牌活动中勇当先锋,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中争做贡献,我局结合海口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行动目标

按照省局开展烟草行业“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要求,全面净化我市烟草市场环境,打造“诚信、公平、放心”的海口烟草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为海南烟草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贸区(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作出贡献。

2018年,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启动。海口市局及各直属局将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活动,查处1-2个涉及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环节的烟草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市场主体,重点整顿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选取典型案例广为宣传,对潜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促进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行动氛围初步形成。

2019年,推动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取得重大突破。市局、各直属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运转顺畅,烟草、公安、市场监督、海关、海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完善,相关联合执法机构不断建立健全。推进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极简便民服务等举措全面落地,确保“互联网+烟草专卖”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一流的卷烟市场营商环境初步形成。推进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APCD工作法规范实施、市场监管示范单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卷烟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起对卷烟、雪茄烟、新型烟草制品等各类烟草专卖品监管到位、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监管服务格局,全市卷烟消费市场环境得到全面净化。专卖、营销、内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灵活运用内外培训、经验讨论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两员”(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和营销服务人员)的卷烟真伪鉴别能力;充分利用“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加强巡查、抽查,促进烟草商品价格管理更加规范,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全面实施;积极引导建立卷烟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强化零售户自律规范意识,自觉抵制价格欺诈、售假售私等失信经营行为;稳步推行卷烟零售户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开展零售户“不制售假货”“假一赔十”等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加强与城管、卫生等部门联系,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稳步推进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建设、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等工作,争取取得显著成效,为2020年建成“海南无假货”品牌夯实基础

2020年,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成。卷烟诚信经营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加有力,市场交易行为更加公平诚信,海口卷烟市场实现“海南无假货”目标。

2021-2025年,持续推进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长效机制建设。总结行动经验,巩固、扩大行动成果,健全完善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长效机制,涉烟规范经营率、假货率控制指数达到省局、省政府要求标准,提升烟草行业“海南无假货”品牌影响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局开展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开展“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工作,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云

副组长:王富海、袁东

成  员:各直属局、专卖科(稽查支队)、营销中心、办公室、管理科、法规科、财务科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专卖科(稽查支队),成员如下:

主  任:专卖科(稽查支队)部门负责人(兼任)

成  员:专卖科(稽查支队)全体人员,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承担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三、行动举措

(一)实行最严格的市场监管

1.2019年前,各专卖稽查部门要严格遵循“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构建网格化市场监管,做到责任明确、主体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可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售卖“三烟”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长期售假贩假的无照无证户,不断净化卷烟市场经营环境。

2.各专卖稽查部门要落实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APCD工作法,依托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扎实推进APCD工作法全面落地实施,形成以“信息分析、制订计划、市场检查、问题处理”四大步骤为主线的工作流程。完善和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线执法人员信息库以及卷烟零售户资料库,利用市政府、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双随机”抽查模块,按比例抽取结果进行市场检查。实施卷烟经营户分级监管制度,按照重点区域、重点业态、违法记录、投诉举报等多维度信息,对卷烟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模式。

3.海口市局专卖科(稽查支队)片区情报分析小组、各直属局专卖办、大队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坚持案件经营思想,以情报导侦为抓手,以涉烟情报网络建设为基础,提升“互联网+情报导侦”的信息收集、处理、分析能力,强化打击运输、仓储、零售等各类涉烟违法行为;针对海口卷烟流入的现状,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情报研判准确有效、信息传递快捷高效、案件协调指挥有力、打击行动及时精准的顺畅机制,加大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工作力度。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行为

1.各专卖稽查部门需长期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深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加强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发挥强大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专卖稽查部门需建立完善烟草、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加强卷烟打假打私机制保障。海口市局及各直属局要在2019年前,建立有明确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财务部门要保障工作经费支持,配置打假打私装备、办公设备等,确保按期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装备到位、正常运转。

3.专卖稽查部门需立足海口实际,构建起对入岛海、陆、空等运输关口的控制和监管防线。在2019年前建成烟草同机场公安部门联合检查站,加强对空港物流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关口管控,探索建立烟草、公安、海关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烟草同港务、铁路等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不断加大对各类关口的管控力度。

4.专卖稽查部门需加强与法规部门、营销部门的联系,对雪茄烟、新型烟草制品的经营情况、适用法律法规等展开调查研究,立足海口实际,于2019年底前制定风险可控、实效可期的监管措施;同时,会同机场公安、海关等单位切实加强对入境旅客超量携带、物流寄递流入、互联网非法购入等重点环节渠道的监管。

5.到2020年,海口市局专卖需实现每年打掉1-2个较大规模制售假烟走私烟网络案件、每个直属局每年破获至少1宗5万元以上假烟走私烟网络案件的任务目标,同时加强对地下售假网络的打击,加大对售假零售户的监管和惩戒力度,最大限度根除假烟生存土壤。

6.专卖科(稽查支队)和各直属局专卖办、大队需定期组织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假烟走私烟市场,着力净化烟草市场环境。2018年,市局、各直属局完成制定开展“海南无假货”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启动、部门协调、任务分配和后勤保障等安排。2019年6月前,完成元旦、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暨市场清理、“5·1”市场清理整顿等专项活动。

(三)建立违法经营公示制度

2019年底,海口市局专卖科(稽查支队)、办公室、各直属局专卖办、大队等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公示渠道、公示方式、公示内容等整套工作制度,并落地运用,通过行业门户网站、市局公司公告栏、省双打办“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时向社会公示制售假烟违法行为主体,并根据省政府要求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违法市场主体及其责任人员,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四)加大举报投诉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1.专卖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自查、督查工作的监督方法,督促各岗位员工规范办件不打折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24小时轮班备勤制、办件处理流程等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将检查结果与考核制度挂钩,遏制违规违法办件行为,同时,对出现违规情形的,要加大追责力度,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并及时通报、教育警示,确保全体人员严格遵循12345热线管理工作制度,严守“30分钟响应处置机制”,完成“签收0逾期、处理0逾期”要求,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合理需求,维护海口烟草依法行政、服务便民的执法形象。

2.专卖监督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工作,加大举报奖励工作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热线线索收集的作用,认真分析研判潜在案件线索,为案件的侦破和经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案件侦破率。

(五)实施卷烟商品名录制度

2019年前,由市局管理科、营销中心和各直属局营销部共同建立在销烟草专卖品名录,对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烟草品牌准入退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优胜劣汰”品牌规格进退机制,加大海南自有品牌卷烟的培育和营销力度。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申请加入海南省在销商品名录。因生产缺陷或运输破损等导致烟草制品出现批次性不合格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卷烟商品下架处理工作。

(六)规范烟草制品价格管理

营销中心、各营销部坚持落实明码标价,推动明码实价,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

(七)开展卷烟现代零售终端建设

营销中心、各营销部完成以终端建设推动零售户诚信经营,打造一批高级现代零售终端和中级现代零售终端,力争2020年底前在全省建成一定数量的现代终端零售店。

(八)推行市场主体自我声明公开承诺

市局营销中心、专卖科(稽查支队)、各直属局专卖办、大队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行市场主体“不制售假货”、假一赔十等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向社会公开倡议和承诺活动。

(九)推行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建设

市局营销中心、专卖科(稽查支队)、各直属局专卖办、大队立足监管实际,探索建立违法经营公示制度、公开承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举报投诉工作制度、专项考核制度、小组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小组顺利运行、发挥实效提供制度保障。在2020年底前完成引导客户建立自律互助小组,相互帮助、彼此监督,促进诚信经营、明码实价,严惩不规范经营、恶意竞争等失信行为,营造诚信规范的烟草消费环境。同时,借开展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活动之机,两员要全面、准确掌握零售户信息,强化事先分析和问题发现,将烟酒店业态、高中级终端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售假售私、天价烟、价格管理等纳入重点监管问题,应用APCD工作法及时筛选重点对象、重点问题,落实“带着问题上市场”的精准化、网格化市场监管要求,确保执法成本最优、执法成效最优。

(十)营销中心、各直属局营销部需建立健全产品风险和消费预警机制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一)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

市局营销中心、办公室、各直属局营销部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环境改善、优化市容市貌等方面为突破口,推动政府主导开展科学理性控烟,规范控烟执法行为,争取在2020年底前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吸烟、尊重烟民、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

(十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市局法规科、专卖科(稽查支队)及各直属局营销部、专卖办、大队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卷烟识别、假冒卷烟危害等知识,充分利用“3·15”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及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等机会和报纸、媒体、网站等媒介,曝光重大案件,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海口市局海口卷烟市场“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学习省局下发的“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健全完善卷烟打假打私体系、加强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加大卷烟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卷烟价格管理、建设零售户自律互助小组和“假一赔十”等自我声明公开承诺等方面的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制定细化行动措施,明确分工和工作时限,确保完成省局、省政府制定的三年攻坚目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宣传烟草行业“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公开制售假烟违法行为,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同时,持续开展“12345”热线和“12313”电话等举报投诉渠道宣传,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倡导和鼓励消费维权,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制定的相关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具体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讲求工作实效,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行为。

(四)防范法律风险。专卖管理部门和营销部门要大力开展烟草制品真伪鉴别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针对一线执法和服务的专卖稽查、客户经理等人员,普及卷烟辨假识假知识,提升真伪辨别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专卖监督部门要预先分析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前预防,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考核问责。市局、各直属局各部门要切实把“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行动各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加强常态化检查、跟踪督导、考核问责,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拖沓怠慢、组织不力的部门,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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