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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7000-3/2022-04708 分类: 函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名  称: 海口市气象局关于报送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函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气象局关于报送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函

无编号

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气象法》第八条规定:“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以上规定,气象部门对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并未做限制,只要审批通过即可从事相关工作。
    《<海口市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工表》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为“协调配合民航海南监管局取消外国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航空气象服务的限制。”经再次向省气象局核实,此项工作在省级层面任务分工由民航海南监管局牵头,海南省气象局配合。目前,经与省气象局沟通,下一步该项工作如有进展,该局将知会我局,我局再据实上报。
    此函。
    海口市气象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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