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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11条措施,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
文章来源:海口网  更新时间:2022-09-15 16:31

海口出台11条措施,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

2022-09-14 15:07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海口市2022年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的十一条措施》(下称《措施》)印发,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指导服务、优化进出岛车辆核酸检测服务、加强产销对接、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等方面积极应对疫情冲击下农产品产销问题,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措施》指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开展农业企业大走访活动。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提供服务,做好车辆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深化“三服务”,扎实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等活动,全力保障“秋收冬种”工作高效推进。

《措施》提出,进一步优化进出岛车辆核酸检测服务。在海口市秀英港、新海港、南港和G98环岛高速公路重点服务区等场所,加密设置免费核酸检测点,配足检测力量,优化检测流程,尽快出检测结果,为进出海口的广大货车司机提供便捷核酸检测服务。

《措施》强调,进一步落实农业生产人员和涉农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对海口区域内采购商、采摘工人等农业生产人员实行“白名单制度”,及时发放个人通行证。畅通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渠道,为涉农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办证时限不超过3个小时。对疫情期间(9月1-30日)运输鲜活农产品出岛的车辆,协调省有关部门免除过海费用。

《措施》明确,进一步加强产销对接。指导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加大农产品批发和零售。推动“菜篮子”公司,与兄弟市县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推行直采直供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构建多渠道销售网络,保障稳定销售。加大采购力度,组织本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化流程,开展“职工接龙、携手兴农”专项行动,促进农产品销售。

《措施》还指出,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对纳入中国渔政系统的海洋捕捞渔船,因防疫管控延迟出海作业的,按每艘60元/天标准增发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吸纳相对稳定脱贫户、监测对象或农村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3人以上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给予一次性4000元/人的省级吸纳就业奖补。

此外,还针对进一步加大企业招用农民工补贴、加大金融支持农业纾难解困政策力度、加大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农资储备调运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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