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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3-11 00:00   来源:《2009海口年鉴》  

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建设

【概况】 市法制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和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海口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以及被省法制办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地方立法】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城乡建设、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加快中介服务发展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创新立法观念,积极改进立法工作方式。通过组织举办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开展立法调研等形式,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了《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调研、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其中《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已经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正式公布; 《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还完成《海口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调研、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其中《海口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3件政府规章已正式颁布实施。正在审查的有《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法律角度对一些矛盾集中、复杂棘手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方案,认真把好事实关、法律关,做到每一份审查意见都于法有据且切实可行,为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全年共审查了《海口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3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完善备案工作机制,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在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核和备案登记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共向省政府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6件,得到了省政府、市政府的肯定。贯彻落实《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办法》,共受理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报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4件。加强对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办法》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违反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纠正,并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通过及时纠错和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市各区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发布行为,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在已建立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更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备案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信息化管理,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还便于公众查询,达到了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的目的。

【行政复议】 全年共办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70宗,已审结64宗, 在法定时间内尚在审理6宗。办理市政府行政答复案件55宗。(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市政府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行政复议知识专题讲座,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法律业务和行政复议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行政复议调研等多种方式,使各区、市直属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努力构建和谐海口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机制,力求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从而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全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27宗,占总受理案件数量的38.5%。(3)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对于仅凭书面审查难以查清的复议案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为客观、公正的审查案件和做出决定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特别是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于历史原因,此类案件涉及的经济社较多,涉案土地面积较大,争议地的使用情况极为复杂,虽经过书面审查,仍难以掌握案件的实际情况。因此,为了切实查清案情,办案人员多次下到争议地进行实地详细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镇政府、申请人、第三人等有关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加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协调沟通。通过实地调查,充分掌握了案卷的第一手材料,为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组织行政复议人员5批10多人次深入大致坡镇、大坡镇等地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实地调查活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5宗。

【接收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 根据《海口市贯彻落实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做好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培训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法制局于2008年9月26日~9月27日组织举办了全市依法行政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法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推进了海口市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同时,代市政府制定了接收实施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自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市各单位接收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全市各部门接收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情况,确保了全市各部门接收省政府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做好迎接全省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在市法制局的协调和组织下,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经过开展查阅案卷、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材料、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活动。同时,还主动对4个区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0多个单位进行面对面指导督办,使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得到省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组工作的充分肯定,海口市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考核先进单位。(2)组织完成第三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因梳理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多、专业性强、协调难度大、法律关系复杂,需要过细的审核和把关。因此,市法制局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后完成了对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第三批1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执法项目的全面梳理工作,并已上报市政府。经过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13个(均为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项目2133项、执法依据341件。(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档案。在海南省执法人员(IC)卡管理系统中建立市、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档案。同时,结合新式(IC)卡《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年检,根据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单位、职务等情况的变动每年更新一次执法人员资格电子档案。(4)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立法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执法依据,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市法制局组织起草了《海口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成了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市法制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5)做好城建系统贯彻行政许可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了落实市人大对城建系统贯彻行政许可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整改工作安排,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并于12月17日~19日举办了全市城建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 15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开展城建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有效减少和规范了城建系统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法律顾问】 (1)代理市政府案件,切实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全年共代理58宗市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法律顾问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主动与有关涉诉部门联系沟通案情,与承办案件的有关工作人员讨论应诉方案,收集整理证据,及时将案件应诉材料提交到法院,确保没有案件应诉超期,为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及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制保障。(2)开展案件协调工作,协调处理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涉及法律纠纷问题。共为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协调案件17件,如滨海公园案件、王海楼案件、西海岸土地案件、汇宇金城停缓建工程处置问题、新疆电力多种经营局与海口中艺广告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追加市政府为被执行人问题等。在案件协调中,多次召集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查阅相关的资料,最终向市政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切实的法律意见,为市政府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3)为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重大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共提供法律服务242件。如玲珑酒店历史遗留问题、“一园两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湖心岛拆迁有关问题、泰国人士郭酉星向市政府申诉事项等。为了研究解决上述问题,不仅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并且多次召开市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力求做到掌握事实清楚、问题理解透彻,最终向市政府作出充分、准确的法律意见。(4)参与审查合同、协议,为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保障。参与审核各重大合同、协议共33件,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市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市行政中心委托建设合同、羊山地区土地整理和生态恢复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等。(5)为市委及市政府各部门其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全年提供服务14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长堤路拆迁改造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组织对市贫困农村的下乡帮扶工作、对《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管理运营设计方案》出具法律意见、对大型文献电视纪录片《中国影像志·海口》联合摄制合作协议进行审核等。

【政府法制交流】 (1)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承办了“第十五届全国部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工作研讨会”。与会的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的院长、分管院长及行政庭长就法院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2)加强政府法制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先后完成了《关于四个区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2006-2008年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报告》和《关于海口市会展规范化管理的思考与对策》等调查报告,以内容翔实、分析中肯、建议可行为市政府及各区政府、各部门的决策提供了第一手的参考材料。(3)努力办好“海口法制信息网”,充分发挥“海口法制信息网”在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中的平台作用。(4)代市政府编辑印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对市政府2007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5)将自1991年以来所制定的海口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编辑成册出版,并及时分发到各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确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

(冯小武)

司法行政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公安派出所减负,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社会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司法所与派出所“两所”联动调解新格局,成功调解轻伤害类案件25宗,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广。结合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以“我为和谐做贡献”为主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0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748宗,成功调处3561宗,成功率95%;防止群体性事件69起,涉及4669人次;预防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和因民事纠纷引起的伤害类案件7宗,涉及8人。(2)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结合各级组织换届,调整和充实了各级矫正机构人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监外服刑人员按照不服监管对立、社会地位弱势和行为恶习难改三种类型,实施了分类管理教育。成功举办了中国与芬兰共和国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研讨会。对291名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培训。举办了8次88名轻微违法人员学习班。全市累计监管社区服刑罪犯549名,成功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198名(其中年内解除矫正98名)。(3)帮教安置工作深入扎实。推行帮教安置责任制,市、区、镇三级司法机构分别层层签订了帮教安置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帮教安置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各矫正机构与监狱、劳教所的衔接制度。建立了精神戒毒解教人员帮教档案,调动社会力量及其家属进行跟踪帮教,开展经常性教育。开展刑释解教“法轮功”人员回访帮教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司法局成立回访帮教工作小组,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了回访帮教档案。全市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011名,其中刑释630名、解教381名,落实帮教措施957名,帮教率97%;安置655名,安置率65%。(4)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明显提高。全市42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37个。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指导帮促、研讨交流等形式,培训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736人次。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各项制度,并全部上墙。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评比、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选活动,市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司法所19个,其中14个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先进单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 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市振兴路、万绿园、建国路、秀华路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了4条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教育长廊”,配备一辆多功能流动法制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形成固定与流动、图文与影音并举的立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2)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程。①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送法下乡31次;举办法律培训班25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51280份,悬挂法制宣传横幅3086条,出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82次;开展以案说法7场,制作法制宣传栏269期,广告牌17块,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巡回展63次;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指导461所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向6386个教学班赠送《中学生法律知识读本》5100册、《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7986册、《成长航灯》光盘135套、《小小律师》光盘375套。配备法制副校长247名,中学生法制宣传员2919名。制作“法律咨询拨打12348、青少年服务拨打12355”永久性宣传标语535条。出版法制墙报926期,普法教育图片巡展224场,法制文艺演出55场,学法用法演讲比赛67次,模拟法庭35场,法制教育主题班会4994次,法制漫画比赛77次,学法用法征文活动92次;③推进企业普法。向企业赠送法律知识读本300册,邀请企业普法讲师团举办了3场法制讲座;④强化公务员法律意识。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市、区、镇三级公务员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保密法》考试,对全市300多名人事干部举行了一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法实施条例》培训。(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法律进学校”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组织市法宣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联合“五五”普法中期督导组,分3组对4个区及部分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和量化打分,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

【法律服务工作】 (1)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学习新《律师法》,在广场路设点开展了新《律师法》宣传活动,组织224名执业律师进行了新《律师法》考试。组织80多名执业人员参加了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政辅助人员培训。对市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进行了年度考核和财务审计,对2家不合格律师事务所作出了暂不评定等级和责令整改的处理。市管33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326宗;2家市管公证处办理公证6925件。10月,法国公证人公司参观椰城公证处,给予了很高评价。12月23日,新增一家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为重点,加强了基层法律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全市15家基层法律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7家,代理诉讼事务50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02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35件,代写法律文书723件,解答法律咨询3166人次。(2)服务新农村建设。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以法律服务上门、普法教育进农家、法律援助农村行、农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5项内容为重点,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对200多名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制培训。组织4家市管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事务所与村委会签定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协议,帮助村委会解决涉法疑难问题。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全面介入农村依法治理、生产经营、生态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建设等领域,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与罗兴村结对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帮助村民增产增收。(3)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难点。组织16名资深律师深入农村开展调研,撰写了5篇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为保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组织调派司法助理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分别进驻玉沙村旧城改造、海甸溪北岸拆迁、新埠岛建设、环岛公路建设、“791工程”等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工地或到拆迁户家中;成立项目建设调委会,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轮流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政府信访值班,依法开展法律疏导,帮助群众释疑解难,引导群众依法进行维权,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8万多人次。(4)积极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①法律援助门槛明显降低。将受援经济困难标准由上年的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以下(城镇低保的2倍),放宽至2008年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630元以下(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对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符合条件的民事纠纷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②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明显提高。组织法律援助员、律师深入农村、建筑工地、企业、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集中的地方等弱势群体密集区,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23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5000余份;③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新成立了涉侨、劳动监察等法律援助工作站;④法律援助受惠人员明显增多。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23件,同比增长51.91%。获得法律援助5959人,同比增长30.88%。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845.1万元, 同比增长7.49%。年内,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政府评为“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司法部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劳教工作】 (1)创新劳教工作思路,以打造所文化软实力为载体,推行学习文化、创新文化、团队文化、执行文化、暖心文化、形象文化、管教文化、廉政文化、榜样文化、党建文化10种文化建设,创立了单位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借助警务督察和效能督察的督导优势,全面推进了劳教工作跨越式发展。警务督察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全市政法系统推广,机关效能建设经验在全市推广。(2)加强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劳教人员医院建设工程、所办公楼四层主体工程、新备勤楼主体工程。(3)规范劳教大院管理秩序。大力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加强场所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全省劳教系统率先组建了准军事化应急机动小分队,创造了新入所学员执行一个月军训的新举措;加大“三大现场”、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危险工具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警戒和防控监管力度,组织防火防灾和防突发性事件演练,实现了连续6年无逃跑、无所内重大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的“四无”目标。(4)注重矫治方法。因人施教与分类矫治、心理矫治与习艺矫治、课堂教育与电化教育、言传与身教并举的教育矫治方法,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进一步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禁毒法》,全面启动戒毒劳教向强制隔离戒毒改革工作。全年共收容劳教和戒毒劳教人员282人,解教477人,在册566人。

【法制工作】 (1)组织修订《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邀请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规工作机构提前介入,指导修改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形成了《修正案送审稿》,待市人大审议颁布。(2)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针对接受的4份政协提案,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按时提交书面答复,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好评。(3)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拟定了《海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制度》、《海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4)认真办理各类转办案件。全年办理转办案件2宗,均按照办理程序依法进行了处置。

【信息及其他工作】 (1)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了全新的司法行政网站,在网页中新增了法律咨询、办事指南、局长信箱、查询服务等10多个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司法行政政务信息30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6条,业务类信息235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35条。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做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长期公开,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工作、干部任免、行政奖惩等敏感问题及时公开。(2)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全年编发局党组会议纪要11期,编印司法行政简报39期,结对帮扶简报17期,人民调解简报9期,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机关报告和反馈工作信息。(3)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全年共接办信访案件11件,其中省司法厅批转2件,单位来信6件,群众来信3件,均指定专人妥善进行了处置。(4)加强对外宣传。编印了《海口司法在前进》画册500本,《海口司法案例选编》400册;海口电视台播出海口市司法行政工作新闻71次;《海南日报》、《法制时报》、机关效能网、椰城清风网等媒体、网络刊登报道200余篇;出对外宣传墙报13期;局主要领导和部分部门领导参加“椰城纠风热线”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队伍建设】 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学习座谈会、心得体会交流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队列集中训练班、礼仪知识专题讲座、业务技能培训班,培训干部560多人次,队伍的能力素质明显增强。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机关效能建设,健全了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加强政务督查、效能督察与警务督察,队伍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开展了“以案析理”警示教育活动。以开展 “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为契机,重点贯彻落实了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8个方面的制度。举办了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题的书画比赛,在局办公大楼内建立了机关文化走廊。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为“5·12”汶川地震灾区捐款12.631万元,交纳特殊党费2.93万元。

(李希贵)

公安工作

【概况】 市公安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平安奥运”的总目标,把握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以“三大”安保工作为主线,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海口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1)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警卫工作。确保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建省20周年庆典、北京奥运等129项大型活动的绝对安全和45批等级警卫工作的万无一失。(2)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402起16000多人次,稳控了农村退伍兵、工商系统分流人员等一批不稳定群体,并确保了东环铁路、791、新埠岛、海甸溪拆迁等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3)维稳工作。国保系统开展了3次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排查梳理工作,专门召开了反邪教专案工作会议,通过全面梳理,掌握了专案对象、“法轮功”顽固分子、农村退伍军人、原琼山工商系统分流人员、原琼山市农村基层退休干部、高考移民群体等8个方面46个不稳定因素,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733件,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4)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禁毒部门认真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和加强预防宣传教育力度,禁毒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经侦部门不断加大整顿和规范海口市市场经济秩序力度,较好地维护了全市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破获了吴多平等人利用陕西“易貔休”公司非法传销案件、谢丽萍等人利用“莱克萨斯”、“阳光大帝”等外国组织及产品在海口市组织非法传销案件,狠狠打击了非法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5)临危受命救灾抗震。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海口公安特警临危受命,赴川救灾,在历时53天的赴川执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行动中,克服了各种困难,恪尽职守、顽强拼搏,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灾区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被公安部授予“最令人振奋的特警队”称号。

【打击刑事犯罪】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相继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必破”、“打盗抢抓逃犯”、“一打双整”、“侦破处置积压命案”及禁毒、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系列专项行动,及时侦破了“6·10”杀妻分尸案、“9·4”世纪大桥杀人碎尸案、“6·28” 福厦饼店投放危险物质案、“9·23”网上出售海南省公务员考试试题诈骗案等重大案件;打掉海口火车站、南北水果市场等一批涉恶犯罪团伙;破获“5·20”、“6·3”等特大跨区域贩毒团伙案。打击工作取得了“一提高、三下降”的良好成效。“一提高”:即打击刑事犯罪力度提高,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74起,同比上升21.5%。“三下降”:(1)“两抢”案件下降,全年共立“两抢”案件1853起,同比下降3.2%。(2)涉枪暴力犯罪下降,全年共立涉枪案件5起,同比下降72.2%。(3)盗抢机动车犯罪下降,全年共立盗抢机动车案件1295起,同比下降27.7%。

【打击黄赌毒】 不断加大“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共查处赌博案件1250起3164人;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90起232人;共破获毒品案件795起,打掉贩毒团伙18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870人,收戒吸毒人员3013人,劳教戒毒829人,超额完成了市禁毒委和省公安厅下达的任务。

【社会治安管理】 全市治安部门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用什么方式”的工作思路,多次开展清查行动。重点整治了一些存在吸毒、赌博、私彩、色情等突出违法问题的区域和场所,严格排查了治安混乱的烧烤园、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定点整顿了海口火车站、秀英港码头、汽车西站和南站、批发市场等人员混杂的一批公共场所,严防发生影响海口形象的各类治安事件,防止形成治安热点和舆论焦点。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据省市有关部门测评统计,有95%的受访群众认为有安全感,人民群众对全市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为94.5%。情报部门对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研判,切实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全年妥善处理和成功化解群体性事件402起16000多人次,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全年共出动警力45600余人次、联防队员40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和北京奥运圣火传递系列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任务160多起。继续改革社会面巡逻防控勤务机制,将110接处警下放到各分局,充实基层警力,建立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统一指挥、精确打击、协同作战的实战指挥平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时空,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不断加强“网上110”巡逻防控,加强网络行业自律建设管理。

【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部门以“压事故、保畅通、维稳定”为总体目标,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46599人次,查扣违法车辆362544辆次,行政拘留1320人,报废机动车10497辆。完成博鳌论坛、奥运火炬传递等交通警卫、保卫任务286个。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8603起,死亡96人,受伤538人,经济损失1043.5万元,交通安全事故指标较为平稳。

【人口管理】 户籍部门不断加强和规范人口管理工作。全年共登记暂住人口213750人、境外居留人员1350人、出租屋51275间,完成49593名流动人口的信息录入;受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12829张,为1328名城市低保及农村困难群众免费办理了二代证,完成人像采集218788张;完成121个违规户口的调查和清理清退工作,并进一步健全户政业务资料审核机制。

【出入境管理】 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年共受理、审批护照11558份;港澳通行证16744份,港澳签注12930份;往来台湾通行证354份。全年共签发外国人签证1041个、居留许可562个;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610个、居留签注44个。美兰机场口岸签证签发外国人签证369个,一次有效台胞证593个,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1400个。海口港口岸签发团体签证5件,拒发口岸签证9件。

【边防工作】 边防部门按照“抓主业、重实干、保稳定、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09起,查处治安案件376起,抓获在逃人员10人,查获仿军用手枪4支、子弹81发、手雷24枚;缴获毒品海洛因19.8克,K粉24089.5克;缴获违规香烟18186条,汽油8.7 吨,总案值230万元;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38起,圆满完成重大安保任务35次。

【消防工作】 消防部门围绕“所有涉奥、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建省办特区20周年庆典、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全年共接处警1152次,扑救火灾477起,抢救群众343人,抢救财产价值15亿元,出色完成赴川抗震救灾和“7.5”海南红塔卷烟厂火灾救援任务,实现了火灾形势和队伍管理“两个稳定”。

【海警工作】 公安海警部队以贯彻《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为主线,全面履行海上执法职责,促进了辖区海域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青岛奥帆赛、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宗,刑事拘留13人,缴获爆炸物85.55千克、雷管56枚、导火索6.45米,查处“三无”船舶5艘,处置海上纠纷4起,实施海上救助5起,有效地维护了管辖海域的治安稳定。

【武警工作】 全市武警官兵较好地完成了三亚国事活动、奥运火炬传递、建省20周年、儋州维稳驻训等4项重大任务和466起临时勤务27处、执勤目标134个哨位的绝对安全。此外,还担负警卫、押运、押解、抓捕处置上访事件等各类临时勤务共461起,出动兵力达4983人次。

【队伍建设】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年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8起(其中积案3起),涉及民警14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1人,报请市纪委处分2人,停止执行职务1人,通报批评5人。举办新任科级干部、政工纪检骨干培训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先后安排1050名基层一线民警参加12期的“战训合一”培训班,提高民警信息化应用、警务技能等业务能力。先后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到海口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和现职正科以上领导干部参观了“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提高民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工作岗位AB制等办事制度。在车管、出入境管理等窗口服务单位推出工作延时、上门服务、偏远地区户口业务代办、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午餐等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有效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全面提速和作风的根本好转。严格队伍内部管理,狠抓“五条禁令”(即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全年,全局共有18个单位及322名民警受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表彰。先进集体26个:其中公安部表彰9个,省委省政府表彰1个,市委市政府表彰2个,省公安厅表彰14个。先进个人91名:其中公安部表彰27名,市委市政府表彰10名;省公安厅表彰54名,荣立集体一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1个,集体嘉奖3个;荣立个人二等功2名,个人三等功37名,个人嘉奖187名。

(陈连才)

检察工作

【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34件,立案68件79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9.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0.9万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2件72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7人。(1)突出重点查处大要案件 。立案查办大案46人,同比上升39.4%。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3人,同比上升225%。查办了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原法人代表朱德华(副厅级)受贿244.78万元、挪用公款88.78万元案、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姚继韵、张仕武涉嫌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2)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查办工程建设、金融保险、教育等重点行业和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35人,比上年上升14个百分点。(3)查办窝案串案。共查办国土、税务、医疗、教育等系统窝案串案13件13人,人数占立案总数的18.1%。在查办市煤气管理总公司总经理符洪涉嫌受贿案中,经深入挖掘发现并一举立案查办9件9人。(4)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2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31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职务犯罪预防】 (1)注重关口前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讲20多场次,海口海关等单位6000多人受到教育。向干部群众发放预防宣传资料4000多份。与市司法局、各区预委会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进基层”活动。龙华区检察院指导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编排职务犯罪模拟法庭进行演出、琼山区检察院与区纪委联合创办《清廉文鉴》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加强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资金、支农惠农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开展海南东环铁路建设项目海口标段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向市委、市预委会提出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新思路,得到市委、市预委会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市委将《海口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转发各区和市属党政机关各部门执行。(3)加强个案预防工作。继续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下发了《关于海口市检察机关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打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667件24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58件2196人,批捕人数比上年同比上升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747件25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75件2250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年上升3.5%。(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备案监控、大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有影响的大案、上级批办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办,依法快审快结,确保依法、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突出重点打击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四类犯罪嫌疑人1818人,提起公诉1813人。其中,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25人,同比上年上升4.7%;起诉622人,同比上年下降5.6%。批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932人,同比上年上升20.1%;起诉951人,同比上年上升12.5%。批捕、起诉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郑长生等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原保安周本放火案。依法打击诈骗、走私、偷税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捕62人,起诉82人,维护了经济安全。积极参加全省侦破处置积压命案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命案检控组,依法对30件命案5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积极参加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整治行动先进个人。(2)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尽可能的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和因邻里、亲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对依法应当起诉的积极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建议,并建议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捕40人、不诉28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38人,不诉10人。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01件,占提起公诉件数的57.2%。试行轻微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制度。研究制定了公诉环节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诉讼监督】 依法履行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有机结合,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加大对各诉讼环节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刑事案件该立不立、经济案件不该立乱立等问题,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8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件。对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越级审批案件等侦查活动违法、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依法不批准逮捕206人,不起诉57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43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1宗。(2)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二审程序提出抗诉9件12人,采纳率为66.7%,高于全省43.2%的平均水平。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案件73件,立案27件,抗诉4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监督。审查各监管单位呈报罪犯减刑2556件、假释17件、保外就医68件、纠正减刑不当2件、假释不当4件。加强纠防超期羁押工作,继续保持海口市公、检、法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案件。加强监外执行监督,监督监管单位将一名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予以收监。

【运用检察职能化解纠纷】 (1)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来信来访881件(次),在信访环节全部办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办理市、区检察长接访案件41件、检察长批办案件71件。积极参加联合接访活动,认真做好下访巡访工作。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久诉不息、久拖不决、该纠不纠的7件重信重访案件,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定部门、定专人、定时限处理。目前已全部结案和息诉。(2)发挥人民检察职能作用,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共办结息诉案件47件,维护法院司法权威。(3)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协助监管单位做好监所安全工作,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稳定和秩序。

【检察调研】 全年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00余篇,其中市院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中央和省级刊物发表的有16篇。编发季刊《椰城检察》4期。在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评比中,市检察院荣获单位组织一等奖,3名干警获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检风监督】 制定了《2008年海口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工作方案,成立了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及检务督察室,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按照市纪委部署开展了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坚决纠正执行工作制度、办案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了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检察机关拖欠餐费、私设“小金库”、机关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专项工作,有效防止损害党风党纪问题的发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受理举报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线索11件,作不立案处理9件,对2件轻微违规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对市院自侦部门初查作不立案处理的8件案件进行了督察;对公诉部门办理的105宗案件办案时限进行跟踪监督;对各区检察院开展检务督察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干警依法办案,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考核工作,加强对部门、对干警工作的日常考核考评,健全激励竞争机制,队伍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善。

【先进集体、人物】 市、区检察机关共有26个(次)单位和集体、70名(次)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省级奖励的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2004年~200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200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人民检察院荣获200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单位组织奖一等奖;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女检察官“我与检察事业”演讲比赛单位组织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精华、机关党委副书记郭仁忠被评为海南省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先进个人;市人民检察院郭慧丽被评为海南省妇女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市人民检察院王绥怡、刘玫等11人次受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奖励。

国家级奖励的有: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百优双十佳”评比中,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反渎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秦瑞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刘玫被评为检察日报第五届优秀通讯员。

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先进材料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结合海口市作为大特区省会城市的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控申检察工作的各项业务,加大力度搞好文明接待工作。(1)不断加强控申检察工作业务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2004年~2006年来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1342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96件。(2)加快推进科技强检的步伐,进一步优化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开通了网上受理举报。对于受理的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按登记、分流、催办、督办、反馈的工作程序操作及管理,并制定了要案线索和重大信访案件管理制度、要案线索上报备案制度。(3)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和加大初查的力度。2004年~2006年共组织干警 146人;设点宣传20次;接受咨询12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0份;制作挂图122个;深入国有企业宣传25次,进行法制讲座14次,接受宣传人数4480人;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20次。2004年~2006年,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共初查举报线索25件,经初查后已全部分流和处理完毕。(4)加强依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新成效。2004年~2006年,共受理各类申诉复查案件27件;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20件;重新复查2003年度市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案件49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直接办理和督办高检院、省检察院、市人大和本院检察长交办的案件116件。(5)进一步加强控申综合信息工作。2004年~2006年,共撰写控申检察信息及调研材料38篇,其中中央级刊物采用4篇、省级刊物采用7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8年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林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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