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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博物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3-22 00:00   来源:海口年鉴社  

【概况】   市博物馆把文物保护和文物开发并重,文物各景点积极发掘历史蕴藏,充分发挥“两个基地”的教育作用,全年共接待游客近50万多人次,其中未成年人近23万人次,占总人数的46%,呈上升趋势。2008年获得国家文化部、文物局颁发的“文化遗产日组织奖”和市直机关工委颁发的“最佳党日活动”组织单位奖、市文体局党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奖励。

【文物保护管理】   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着力点,以项目推进为手段,继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市、区、镇和社会(个人)管理机制,公布文物工作热线,加强文物安全巡查。(1)强化日常的监管、督查。设立海口市文物热线65305577,专门处理各类投诉和文物线索报告,并建立巡查制度,对60余处文物点进行巡查,进一步加强各级文物的保护管理力度。(2)结合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开展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设施更新改造,狠抓文物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落实。2008年,市财政和中央财政配套投入资金54.5万元开展五公祠、丘浚、海瑞故居的安防工程建设和消防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3)推进各项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编制完成丘浚墓保护详规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完成中共琼崖一大旧址的修缮工作,预计将于2009年10月重新布展开放;成功申报府城鼓楼、文庙等一批文物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制定了相关保护措施;修缮了“耆年硕德坊”等文物点,并着手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刻立了唐胄墓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碑;完成钟楼的接收管理工作,开展亮丽工程建设,对钟楼大钟进行维修,对钟楼外墙进行清洗,同时对钟楼周边进行了整治和改造;配合市纪委抓好海瑞墓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完成了海瑞墓相关环境整治和廉政教育基地展厅的一期建设工作。全年共投入市财政和中央配套资金304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其中市财政投入215万元用于市博物馆库房、海瑞墓、中共琼崖一大旧址改造修缮工作。(4)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组建队伍参加普查培训。抽调市文物系统相关专业人员10余人并联合海南师范大学派出的10多名师生参加了全省文物普查培训班培训,并获得了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普查资格证书,为普查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派出4个普查小组,加班加点对旧城改造工程中的海甸溪北岸和排水管道改造工程中的文庄路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抢救、保护海甸溪北岸的石柱础及石臼等200余个,发现并抢救了明代府城路面铺石500余条,较好地保护了老城区的文物遗产。

【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市文物局、市博物馆通过编制《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开展项目策划与建设等措施,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1)制定《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将名城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2007年海口市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市文物局、市博物馆着手进行有关立法工作。2007年11月起草了《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并呈报市政府转发4个区和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2008年3月,市政府将意见转回。市文物局、市博物馆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补充,并根据市法制局的意见,鉴于《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列为海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特将《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变更为《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并根据《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开展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2008年6月,《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完成。《条例》的初稿完成后,市文物局、市博物馆先后征求了起草专家组成员和文物、法律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相关修订和补充。该管理条例作为海口市年度重要的立法项目之一。 (2)协助编制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年,市博物馆配合市规划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年内该规划已编制完成,通过市政府规委会初步审议后,已按照程序报省政府审批。(3)完成设立海口市名城保护基金初期准备工作。市文物局、市博物馆坚持在文物保护管理和名城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上积极创新和开放,坚持强化“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和争取社会支持、民众参与”相结合,决定设立海口名城保护基金,引进“外脑”建立名城发展智囊团,完善社会捐赠和民众参与的机制。(4)推进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综合整治项目。完成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完成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所有街道的文物认定等相关调研和项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市项目领导小组进行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综合整治规划和示范区方案编制。至年底,海口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综合整治规划、示范区规划均通过市政府规委会审批,已进行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阶段。

【文物系统内部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文物保护和名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服务型、实干型、团队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市文物局机关、市博物馆和下属各管理处的效能建设,加大各级文物巡查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力地促进了海口市文物保护和名城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贯彻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推进市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建设“名城海口网”,实施政务公开,构筑“工作热线、电子邮件、门户网站”等大信息工作格局;创建海瑞墓、海瑞故居为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文物保护宣传】  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大宣传战略。“5·18国际博物馆日”,在市内主要文物景点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文物图片展示开展文物法咨询,制作文物法规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巡街宣传,免费为群众发放《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文物景点宣传资料,并在明珠广场组织陶瓷器、古书画、古钱币、民族文物等鉴定项目,邀请省、市文博专家免费为市民答疑解惑、鉴宝识珍。五公祠、海瑞墓、丘浚故居、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瑞故居等适合开放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等文物单位实行免费开放,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和开放日活动,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在“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网友开展文化遗产之旅,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形成了网络关注的热点。最后经过筛选,选择了来自不同行业的网民组成了队伍,开展了一次实地体验、探秘式寻访,增强了网民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兴趣,提高了他们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建立了与中央驻琼新闻单位和全省新闻单位记者宣传联动机制,向社会公布了文物工作热线65305577和电子邮件hkwwj@126.com,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文物危机处理制度,全年在市委办信息处、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市效能办网站、省厅网站、国家文化信息网等报送刊发信息近60余篇(次)。

(段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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