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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3-22 00:00   来源:海口年鉴社  

【概况】   市委、市政府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市长徐唐先亲自圈阅每个季度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副市长韩美经常下到各区和基层单位,开展专题调研,亲自督查指导基层工作,并主持召开二次市长办公会议和四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问题。此外,为了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实行了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每周一次统计汇报,每月一次督查通报,每季度一次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海口市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08年,海口市总人口控制在183.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7.25‰。根据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2008年海口市人口出生率为12.48‰,符合法定生育率为90.12%,出生人口性别比116.02。全市全面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各项任务,人口增长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组织理论培训】   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把人口理论列入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之一,并于4月初对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人口理论培训;7月底邀请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为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上了一堂深刻的人口理论课;10月初邀请南京人口学院8位专家教授,对省市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市、区、镇(街)计生干部计400余人进行为期四天的人口理论知识培训。

【人口计生层级管理】   市委、市政府与省、市有关责任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部门由上年的24个增加到29个。区、镇(街)、村(居)各级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层级管理。

【人口计生经费投入】   严格执行中央《决定》精神,市、区两级按照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则,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3165万元,人均17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5%以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计生协会工作经费分别按照当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总额的10%和5%比例足额安排经费。

【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以抓纯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节育措施的落实,对落实情况实行重点督查。2008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为33.874万人,其中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有28.612万人,其综合节育率为84.46%。落实补救措施有770人,完成“四术”16365例,完成“三查”重点对象13361人次,检查率94.53%。

【出生实名登记管理】  落实省《关于加强出生登记管理工作意见》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市政府牵头,人口计生部门严把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关,卫生部门严把出生医学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关,公安部门严把出生入户凭证关,其它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通力合作。2008年,三次对全市58家有颁发《出生医学证明》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人口出生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检查,使医疗机构出生人口数据与人口信息库数据有效对接,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登记的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第四季度,抽查部分省、市、镇医疗机构出生登记的产妇及配偶身份证号码的比例为98%。

【严打“两非”】  海口市在“关爱女孩”行动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职责,不断完善打击“两非”行为和重奖举报奖惩制度;对凭证引产,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医学需要引产手术的会诊、审核、报批及B超机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管理等制度上实行重点督查。同时,市、区两级政府牵头,分别组织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先后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共出动车辆350车次,执法人员1079人次,检查终止妊娠定点医疗机构16家,医疗机构553家,取缔无证诊所143家,没收器械和药品一批。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1)流出人员管理。海口市将外出人员育龄变动情况、落实查环查孕和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流入地点变动情况等落实包户干部逐月汇报制度。将提交信息登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落实信息反馈制度。对拟外出人员由包户干部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服务证》,落实送证上门制度,办证率达65%。(2)流入人员管理。海口市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三级联创”和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管理一条衔(居委会)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聚集的重点区域和流动人口的重点人群,集中领导、时间、人力进行计划生育全面清查;对出租屋、封闭小区、建筑施工单位、农村种养业等区域进行集中清理;对重点对象进行建档造册并及时利用WTS系统信息进行管理。全市共清理流动人口聚居点387个,出租屋子46190间,补签出租合同3009份,签订率达75%以上;清查流动人口9.632万人,查证验证率98.44%;信息交换平台提交信息6170条,反馈率99.9%。为流动人口开展“三查”服务1.558万人,发放避孕药具1.5万盒。同时,龙华区还组织开展计生守法模范出租屋主评比活动,对50户计生守法模范出租屋主发了500元奖金和奖牌。(3)区域协作。海口市分别与流入海口市人口较多的临高、澄迈、定安、琼海、文昌、万宁等市县签订区域协作书,推动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向”服务管理。同时,针对军地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开展难的问题,积极与驻军协调,成立军地计划生育“双管双助”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军地管理责任,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秀英区海港、十一支队社区和美兰区南宝社区等被评为“双管双助”示范社区。2008年海口市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美兰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先进单位”。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在农村,建立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村计生协会、中心户长和信息员组成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体系,引导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在城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属地管理新体制,将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全面纳入社区建设,使计划生育成为整个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全市已有三分之一的村(居)委会开展了村(居)民自治工作。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稳步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采取“奖励、优惠、保障、扶持”政策。年内,全市有772名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每人每年领取9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3.811万户独生子女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奖。同时,各区还根据本区实际,把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结扎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奖励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琼山区为农村二女户落实吉妮环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秀英、美兰区为农村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龙华区还为农村二女结扎户购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人口计生信息建设】  海口市各区、镇(街)、村(居)都配电脑及其相关设备和人员,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

【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1)与群众的需求相结合。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镇(街)级示范基地16个和村(居)级示范点48个;实施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计划工程,建设新农村24个、新家庭1200户。(2)与群众的文化生活相结合。以全国人口文化活动日为契机,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别牵头,组织计生、宣传、文体等部门联合举办人口计生广场文艺文化演出活动10余场,还经常组织文艺演出队深入镇(街)、农村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演出活动。同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电影下乡放映活动,把一批优秀的科教影片送到群众中。(3)与重大纪念日、节日活动相结合。每逢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及全市性集中服务活动,进行计生宣传活动。2008年,全市共悬挂计生宣传横幅810条,制作宣传栏536个,发放计生宣传品和资料30万份。秀英区、龙华区还专门印发了《致外来人员的公开信》,琼山区、美兰区则出动宣传车40多车次下乡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品,宣传覆盖面达到95%以上。(4)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春节前后,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人口计生局、文体局、科技局等9家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咨询服务,共发放计生宣传扑克牌3500盒,围裙2000条,药具3000盒,宣传资料3万份。(5)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海口市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关爱女孩活动”。在“遏制艾滋,履行承诺”活动中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次;在迎新春和“母亲节”生育关怀慰问活动中,慰问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1665户(人),为6000多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与治病服务;在“生育关怀·呵护女性健康”活动中,为1800多名育龄妇女免费妇检,为144名患者进行治疗、手术减免援助。这些活动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全市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投入近2000万元的海口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秀英、美兰区区级计生服务站已在筹建中。2008年市政府投入100万元完善镇服务所的设备配置。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设置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使药具管理形成网络化。(2)强化孕前孕情管理服务。全市认真开展“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活动,对怀孕妇女坚持“旬上门、月随访、季检查”全程孕情管理服务,孕情掌握率6个月的达53.15%、出生前的达65.60%,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3)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建立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机制,落实中长期培训和业务进修制度,选派一批骨干到医疗技术权威高的机构学习。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为遏制超生反弹的势头,在全市组织的春夏秋冬4次计生集中服务活动中,对历年来所有超生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008年完成省下达海口市指导性任务的104.80%以上。依法受理和审核二孩工作,扎实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共处理信访件886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21件,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办结21件,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王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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