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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0-03-22 00:00   来源:海口年鉴社  

【概况】   物价上涨过快,是2008年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市物价局明确提出“一个转变”、“两个围绕”、“三个提高”、“四个增强”、“五个加大”的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民生,通过完善制度来保障,强化学习来促进,优化服务和依法行政来体现,凸显价格管理服务新理念,落实国家年初“两防”和下半年“一保一控”的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高位逐步回落走势,1月~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上年累计比升5.8%。

【价格监测】  (1)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完成各项报告制度的定期监测、分析、汇总和上报任务,特别是加强对猪肉等食品、副食品价格跟踪监测,每日上报国家发改委,提供第一时间价格动态。(2)做好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应急监测工作,结合各时期监测热点,开展生猪生产专项调查、粮油肉食品副食品价格调查、成品油供应情况调查等。(3)编印《海口价格动态》,分析价格动态、价格趋势,宣传业务工作,效果较好,仅5月、6月,有2篇市场分析信息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的批示。(4)在抓好农村调查工作中,完成了2007年瓜菜、糖蔗、生猪、蛋鸡等8个品种生产成本收益常规调查项目及时上报,完成了2008年上半年生猪成本收益调查情况分析等7篇专题调查分析工作。参加审核全省2007年水稻、花生、生猪、瓜菜等生产成本数据审核。在深入农村调查点收集调查数据同时,加强与农调户的联系、沟通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价费管理】  市物价局在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程序办理收费事项,成本监审35件,批复23件,办理备案11件,报省物价局审批10件。办理小区收费备案36宗,颁发《收费许可证》51个。2007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完成356家,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28家、公立学校128家、民办学校90家;涉及收入金额6511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3801万元、公立学校23827万元、民办学校7489万元。

【价格干预】   年初,国家在物价大幅上涨影响人民生活的情况下,对粮油肉蛋奶方便面等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2月1日市政府召开价格干预会议,部署执行全市价格干预措施,全市列入价格干预的企业共17家,对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实行调价备案制度。至12月1日解除干预措施止,全市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数5个,列入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17家,共核准调价备案总批次36批,核准调价备案商品品种规格共562个,企业申请调价的总体算术平均幅度18.96%,核准调价的总体算术平均幅度10.3%,价格干预后减少社会消费者负担总金额6000万元。有2家企业不执行调价备案,被责令整改及处罚。通过贯彻落实国家价格干预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抑制主要食品副食品价格的过快上涨,市内食品类价格累计比从4月起持续逐月走低,CPI同比从4月份起连续5个月走低。

【价调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是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专项基金。6月4日,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价调基金征收和范围使用进行了调整,取消和降低部分征收内容,对二星级或相当二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的征收标准均调整降低2元,降低幅度为20%~50%。新增了两项征收内容,商品房按销售额存量房按评估额的0.3%征收(交易双方各0.15%,首次购买解困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拆迁安置房的免征基金),购买新机动车按车价征收,对高消费及消费资源大的加大征收力度。从8月1日起实施扩征后的两项征收项目,至年底共办理18741宗,征收基金1487万元,其它价调基金项目至10月止,共征收836万元,通过扩征价调基金,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能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市场价格,对困难群体实施动态价格补贴。

【价格检查】  全年组织对水泥价格、钢材市场价格、成品油价格、教育收费、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旅游、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价格等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了700多家单位(店),共有23个单位被立案查处,20家被当场处罚,167家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单位(店)被责令改正,实行经济制裁金额合计20.7万元,入库金额合计22.7万元(其中17万元为2007年遗留案件的入库额)。上年被处罚至今仍未缴交罚款的1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金额136.9万元。7月2日,组织11个检查小组分赴红旗、云龙、灵山等24个镇,对化肥、粮油、种子、簿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水泥、成品油的销售价格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了267家企业(店),有70家标价不够规范或情节较轻的被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企业(店)被当场处以罚款,实行经济制裁金额合计8300元。在边检查边教育整改的同时,市物价局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主动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小册子向各有关企业(店)免费发放,共发放204册。为了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还免费送出各式商品标价签共计14750张。6月底,国务院检查组对海南省落实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全市加油站、公交车站和乡镇了解情况,对全市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这一举措给予较好评价,对市场监管等提出了新要求。从6月中旬起,按照全省部署,市物价局牵头和9家政府部门组织对全市范围开展市场物价综合检查工作,重点对药品医疗价格、教育收费、国家机关收费、涉农惠农收费及粮油、生猪、饲料、水泥、化肥等重要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8月底,省政府督导组对海口市市场物价综合检查进行检查指导,给予充分肯定。

【价格认证】  全年共受理公安系统办理刑事案件委托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3633宗,涉案价格鉴定金额2085万元,为市公安机关快速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受理各级法院、检察院、海口海关及烟草专卖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财务价格鉴定业务516宗,涉及价格鉴定金额769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对274辆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评估单位,涉及车损评估金额196万元,为公安交警部门客观、公正、及时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减少纠纷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同时在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导价、污水、垃圾收费、价格诚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年审方面拓宽业务,取得良好的成效。

【价格诚信】   (1)开展民主推荐信誉(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按省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把《海南省价格诚信社评参评单位推荐表》送发给全市各行业共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填报,通过省琼价网上公布,进行民主评议,争创价格诚信单位。已有24家单位(企业)参与网上免费参评活动。按照价格诚信的有关内容进行打分评比,评出了2007年~2008年度7家全市价格诚信单位。(2)开展价格“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9月26日,市物价局在明珠广场设点宣传咨询,摆放了一批宣传展板,以各类典型案例展示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披露经营者价格欺诈的信息,让消费者直观了解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接受咨询23人次,当场和向沿街铺面发放《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宣传资料》600份,倡导商家树立价格诚信理念,依法诚实经营兴商。

【服务大局】   (1)市物价局积极探讨及创新工作思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提出实施经济适用房政府指导价,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动态价格补贴,扩征价格调节基金“三大任务”,其中两项列入市委2008年工作要点,这三大工作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更好地发挥物价在新形势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4月15日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200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以市物价局名义公布实施,为海口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旧城改造安居工程住房建设、销售、管理提供合理的价格指导和参考,这在全省是率先实施的一项措施。4月23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市物价局根据一年来CPI上涨情况,将动态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对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定额补贴,这是一项全省率先实施的惠民举措。(2)按照市委要求抓好帮扶点工作,一年来共投入3万元扶持帮扶点的村道改造、生态文明村建设。当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主办件7件,协办件4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主办3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3件,答复率100%,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服务民生】  市物价局主要领导4次作客《椰城纠风热线》,通过“热线电话”解答并解决市民有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7月25日《椰城纠风热线》,吴健林局长接到刘先生电话投诉临时占道泊车多收费问题。下线后,立即指派一名副局长带队对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当晚在和负责泊车停车收费的立得公司有关负责人上门拜访刘先生,向刘先生说明调查情况,向刘先生赔礼道歉,并对泊车收费制度作了整改。市物价局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与群众链接,对价格投诉及时调处。全年共收到群众来电781个,其中咨询电话666个当场给予答复,投诉电话115个,已办理107个,查出价格违法所得6.78万元,责令清退金额2.7万元,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9月30日晚10时多,值班人员接到游客投诉,在海口鸿龙发美食广场消费收费高达3250元,双方发生争执,接到投诉后局里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经协调,最终以1000元结账,旅客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市民反映电动车停车收费没标准,市物价局及时研究,10月初出台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了电动车收费行为。

【队伍建设】  局长提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具体要求,强调每人每月读一本书,写一篇心得体会,办了两期学习专栏,全体干部职工写学习心得体会。邀请市委党校和海大教授进行“三观”教育和当前新形势与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每次国家培训或专题会议,都创造条件让有关同志参加。特别是局长牵头联系,于5月中旬举办了清华大学海南省物价系统高级研修班,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青年业务骨干近20人到清华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聆听了国内一流专家、学者的授业解惑,回来后每人撰写心得体会。在6月的全局集中学习活动月中,由学员轮流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上交流体会。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干部职工素质、能力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和模范作用不断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5.12”汶川大地震后,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共4次捐款支持救灾,捐款总额38750元,其中,第二次捐款共18425元,在第二次职工捐款中,一名普通干部捐献了一个月工资1615元;职工工会捐款2125元;党员缴纳“特殊党费”18200元,其中,党总支书记、局长吴健林缴纳3000元,副局长吴平真、罗儒克和原局长邢福昌各缴纳1000元。

【优质服务】  (1)规范物业收费备案管理。针对过去有的物业公司为达到多收取物业费,在申报物业收费备案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市物价局对物业收费备案材料严格把关,开展成本监审,对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名,按手模,一一核实,并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将备案标准在小区各楼道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10天,同时公布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在没有业主投诉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准于备案,从而规范了物业小区收费备案行为,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小区收费投诉热点问题明显减少。(2)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之前,收费许可证年审在人手少、经费缺的情况下,年审工作形同虚设,只凭各收费单位自查自报,没能真正审核各收费部门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所列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2008年起,委托市认证中心进入各收费单位进行实地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规范了收费行为。(3)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在调价备案审批时发现了备案审批的一些不足,由于没有现场资料核实,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对省印发的《调价商品备案表》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核查组意见,对企业调价备案商品派员现场成本核查,确保所报资料的真实性,使调价备案切合实际,既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又保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如价格认证工作改变过去刑事案件价格鉴证7天出结论的规定时限,做到小案不过夜、大案一般不超过3天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的价格鉴证结论。

【提高效能】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全年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事项243件,已办结228件(含上年办理件),正在办理的15件,没有逾期办理情况,月办结率、季办结率均达100%,群众对全局的行政服务较为满意,服务窗口被评为第一、二季度优秀窗口。

【突发事件处理】  9月初,海口市河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9月5日上午,常务副市长张磊做出指示,副市长袁光平紧急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下午,林一民副秘书长主持会议进行部署,9月6日、7日双休日,市物价局迅速与水务、国土、工商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工作组,分别对秀英、龙华、琼山3个辖区的河砂生产企业展开调查,召开会议听取企业情况介绍,深入各河沙场实地了解。 7日下午,局主要领导主持汇报会,研究应对措施。8日,向市政府提交了有关海口市河沙价格上涨情况及应对措施的报告,并采取了相关措施。市长徐唐先、常务副市长张磊等市领导就报告作了批示。“三鹿奶粉”事件后,9月14日,迅速采取三项应对措施:实行奶粉市场零售价格定点每日监测报告制度;对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的乳制品严格执行调价备案制度;派出9个检查组加强牛奶市场价格巡查,坚决制止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确保了奶粉和乳制品市场价格稳定。

【价格舆论宣传】  5月1日是《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市物价局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4月26日,利用《海口晚报》专版宣传,刊登了分管副市长袁光平的专题文章和局长吴健林答记者问的内容,并于当天在明珠广场举办《价格法》宣传活动,送发《海口晚报》专版,印发法规,现场进行知识问答并颁发奖品,接受群众业务咨询,对沿街商铺进行了法规送发和检查。4月22日晚,与海口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市政府副市长袁光平、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和副局长周诗铜等领导参加。5月1日晚,在海口电视台全场播出,在社会上引起很好的反响。这也是全省唯一的纪念《价格法》1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受到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表扬。此外,与海口广播电视台办好物价信息专栏,办好海口市物价网、编印《海口价格动态》,强化了宣传的效果。

(马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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