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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3-1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8》  

【综述】 2007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把事关海口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做好本届人大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立法工作】 根据市委关于人大立法要同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适应,同特区省会城市的地位相适应,同政府和市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要求,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立法工作。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五年内将制定《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修改《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对海口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海口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4个方面问题进行立法调研。立法规划为五年的立法工作明确了目标,划定了时限,提出了要求。

开展社会领域立法。常委会先后审议了《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正)》等4件法规草案,其中《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公交优先原则,明确了城市公交是公益性事业,实行客运特许经营制度。这对理顺体制,规范公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积极组织立法调研。为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加强了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城乡规划管理、物业管理、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等问题,先后多次开展了立法调研。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规定(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草案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

【监督工作】 常委会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为契机,规范监督行为,把对 “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效。

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常委会组织代表先后对海口市实施劳动法、行政许可法、科技进步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法等6项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成绩,客观地指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有效地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巩固执法检查效果,还注重抓好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整改监督过程中,推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了“继续加大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力度”、“理顺科技管理体系”等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实施计划、财政监督和专项工作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07年上半年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06年海口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海口市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6年海口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常委会依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从议题的选定、报告的审议到审议意见的形成,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专题讨论、情况反馈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常委会还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先后就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和一些重大涉农违法案件进行了督促检查。

认真过细做好信访工作。2007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19件(次),其中,受理群众集体联名信访36批、6505人(次)。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研究,掌握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了解民众的呼声,督促承办部门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常委会还对海南华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坡农业开发公司等台资企业土地纠纷案,以及10余件群众长期反复申诉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常委会严格履行任免人员材料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程序,并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任前沟通协调,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2007年,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名,免职18名,既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又较好贯彻和实现了市委的决定,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还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提请,依法对3名市人大代表作出了许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决定。

【代表工作】 常委会把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使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强化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以及闭会期间如何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内容,先后分三批对301名代表进行了培训和学习,提高了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丰富活动内容,拓宽履职渠道。常委会注重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及组织形式,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视察和“人大代表论坛”等活动。组织了近百名市人大代表,对涉及民生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十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使代表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密切了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办公厅与海口广播电视台开办了“人大代表视点”专栏,对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报导代表的各类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创新督办方式,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采取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深入基层重点督查、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办理情况等方式,做好督促和落实工作。为加大督办力度,将“关于整治占道经营的建议”等3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案,有力地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在督办“关于整治占道经营的建议”工作中,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主任会议成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市政府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效果明显。2007年度,代表建议答复率、办结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分别达100%、100%和81.4%。

健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委会遵循“便于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成立了财政经济、法制、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教科文卫、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内务司法、农村等7个专业代表小组,并委托四个区人大常委会成立4个代表联组,每个联组下设若干代表小组,并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依托这些平台,代表们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自身建设】 常委会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和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从常委会议事规则到机关内部管理,从思想作风建设到日常工作程序,从理论学习到行政管理,常委会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案工作程序规定》、《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文办理程序规定》以及各工委与对口单位联系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各项工作程序和机制。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废止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配齐了各工委委员,聘请了9名立法咨询委员,充实了工作力量。

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加强。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法制讲座、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环北部湾、二十一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等区域性人大工作研讨会,组织多个考察组外出学习考察,加强与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的学习交流。常委会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推荐的《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文章选编,召开学习交流会,撰写学习体会并汇编成册,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

作风建设富有成效。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机关作风和机关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民主决策、廉洁从政和勤俭办事等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重视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对海口市新农村建设、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效益、农村合作医疗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法、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努力创造条件,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环境,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在海口开展的各项工作,密切与区级人大的联系。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2007年12月3日至12月4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海口市人民会堂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王广宪等61名海口市出席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徐唐先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张韵声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李燕仪、肖惠珠为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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