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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3-1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8》  

【综述】 2007年,海口市政法各部门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保平安是低目标,保发展是高要求”的思路,积极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工作,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海口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平安创建活动】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创新综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一是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公安机关建立社区警务室137个,农村警务室73个,配备社区民警275人、驻村民警115人,一线警力达到89.6%;真正把警力部署到治安最复杂的街头、防范最薄弱的部位、群众最容易受侵害的地方。二是构建完善技防工作体系。把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视频监控导入防控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电子眼2000多个,15个城区派出所建立了辖区监控系统,加强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创新群防群治工作形式。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引导、组织成立“义务反扒队”、“飞鹰打击‘两抢’专业队”等一批群防群治组织,激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热情,今年被市综治委表彰的见义勇为群众达到18人;群防群治组织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1500多条,直接破获、查处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案件60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00多人。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和谐社区”、“文明生态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家庭”、“无毒社区、无毒村庄”、“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全市有33个镇、街、农场达到市级平安创建标准,占全部镇、街、农场的80%,其中5个镇、街、农场被市综治委评为平安创建优秀单位;四个区全部被评为全省“优秀禁毒市县”;建成省级“无毒社区”6个。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区、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46个,村(居)调处站(点)386个。对重大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化解、缓解工作。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5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问题839件,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因素,逐一落实“五个一”措施,进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确保了东环铁路建设、羊山地区生态整治、药谷二期上马、丘海变电站扩建、玉沙村等旧城区动迁、新埠岛开发重启等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和基层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强化了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和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违法青少年、吸毒人员、“法轮功”邪教练习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矫正教育转化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严打活动】 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基本民生,先后开展了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和禁毒人民战争为重点的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38起,同比增加10.5%,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70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7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缴获海洛因、K粉、摇头丸等一大批毒品及毒资财产;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共立各类经济案件180起,同比上升31.4%,破获85起,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市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68件,与去年同比上升15.7%,立案侦查58件6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0多万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24件27人。

【司法救助活动】 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3109件,4553人获得援助,解答法律咨询2252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786万元;对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诉讼费缓、减、免措施,共缓、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让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打得起官司。

【强化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四是深入推进普法“六进”活动。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六进”工程,举办“新理念 新战略 新海口”系列报告会5场,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0期,参加人数19244人次;举办农民法律讲座115场次,法律咨询144场次,为249个行政村聘请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信息员;组织工商、税务、公安、文体、消防等部门到企业讲授法律知识,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政法机关和队伍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法部门的工作效能和综合实力;新建成5个派出所、2个乡镇交巡警中队、22个司法所办公用房;筹划并启动了刑侦技术大楼、行动技术大楼建设和大力加强了公安特警训练基地等各方面的建设;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施行“五条禁令”、检察机关施行“九条卡死规定”有效遏制了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审判机关实施“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极大地改变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政法工作的七个明显提高】 一是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明显提高。成功破获了多起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确保了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二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明显提高。全市没有一起群体性事件或不安定苗头因素,因处置不当或预警不及时、化解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三是社会面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抢劫、抢夺、盗窃案件立案数比上年分别下降了16.2%、37.3%和4.8%。四是侦查破案攻坚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对一些社会舆论大、领导督办点办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攻破。五是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公安机关被提起复议的行政案件同比下降35%,被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下降45.5%,决定劳教案件,没有一起经复议或诉讼而被撤销,审判机关连续五年保持结案率在96%以上。政法队伍违法违纪率从2002年的9.8‰连续5年下降至2007年的2.4‰;2007年全市政法系统共有32个集体73名个人分别获全国、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荣立个人一、二等功。六是服务、改善民生的能力明显提高。在机动车辆和道路公里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市交通事故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比上年度分别下降了3.7%、8.8%和6%;火灾事故发生起数、经济损失,比上年度分别下降了36.7%、28.8%,并实现了零死亡的目标。完成春节、元旦、国庆、海南欢乐节等重大节庆,以及3000人上的大型文体活动安全保卫任务171场(次),无一发生意外事故。七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市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分别为92.7%和94%,排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建设

2007年,市法制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五届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强局、法制为民”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和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海口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地方立法】 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海口市“十一五”规划、加快海口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观念,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使政府立法进程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着力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举办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等形式,创新立法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全年完成了《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调研、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其中,《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已经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并正式颁布。《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法规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还完成了《海口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7件政府规章的调研、组织起草工作,其中《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

【法规规章清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有关通知的要求,市法制局迅速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对现行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全面彻底的清理。主要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在整理汇总10个单位报来的30项建议的基础上,于6月18日将提出的清理建议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与此同时,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在整理汇总12个单位报来的17条建议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废止政府规章8件,修改1件,保留其余36件规章,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登记】 积极贯彻实施《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核和备案登记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全年向省政府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9件。认真贯彻落实《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办法》,加强对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办法》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违反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纠正,并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全年纠正处理了两起未经备案而在报纸上发布通告的行为。通过及时纠错和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区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发布行为,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全年受理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报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同时,在已建立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更方便、快捷的网上申报备案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信息化管理,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还便于公众查询,达到了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的目的。海口市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2007年10月30—31日,全国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座谈会在海口召开,市法制局作为全国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在会上介绍了海口市在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机制、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行政复议】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努力为构建“和谐海口”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答复等案件192宗,其中审查行政复议案件88宗,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5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8宗,办理行政答复案件36宗。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把好“事实关、适用法律关、法定程序关”,从主体资格、事实证据、法定程序、适用依据以及适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重证据,重依据,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也注重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使行政复议当事人信任行政复议机关,尊重客观事实,信服法律。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市法制局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当前行政争议解决难度增大的新情况,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2007年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土地案件占多数,尤其是农村土地确权案件,案件涉及的争议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取证难,审查难度大。为了做好这些案件的审查工作,市法制局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合议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通过行政复议合议制进行讨论审议并确定处理意见,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记录在案,并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复议意见。通过发挥集体智慧,尽量减少和避免失误,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公正。同时,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化解矛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实际效果。

【强区扩权】 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区扩权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市法制局专门成立了“强区扩权”工作小组,并相对应地将业务骨干和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安排到市政府强区扩权领导小组的各工作小组中,积极协助各小组开展工作,认真汇总并审核各部门提出的下放权项和法律依据,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市法制局先后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区扩权的工作会议,并对《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创新市区管理体制实施强区扩权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强区扩权实施方案》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一批行政权项的决定》等文件进行审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区管理体制,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促进海口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 根据4月国务院法制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海口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了 “海口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梳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市法制局按照《海口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实施工作方案》的计划要求,在2006年已完成部分梳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到年底,第一阶段10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已完成,梳理审核结果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07年9月4日的海口晚报、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第8期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第二阶段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了市教育局、旅游局等10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并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梳理结果。

【专职法律顾问制度】 为进一步吸纳和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建立一套更为经济、高效的政府法律人才运行机制,构建统一的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2007年8月份,市法制局在考察学习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市实际,向市政府请示建立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制度,并获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制度的批复》(海府函〔2007〕73号)、《关于加强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府〔2007〕90号),正式建立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制度。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采取雇员制,即“不占编的公务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市政府的涉法事务以及市政府各部门重要的涉诉案件、仲裁案件均统一由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办理;建立政府法律事务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律顾问室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通过构建统一的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为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事务提供服务。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法制局代市政府公开招聘的10位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已上岗开展工作。

市法制局认真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和协调政府商务谈判等非诉法律事务,代理市政府的诉讼法律事务,同时参与政府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共完成原市橡胶四厂与海南佳华实业公司合作建房项目、椰岛有限公司国有职工身份置换、水务集团招标投标和西海岸新区一级土地合作合同的开发和谈判等工作共51件,其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参与合同谈判42件,征求立法意见8件;所代理的“解除滨海公园合作合同”仲裁案件正在进行之中。专职法律顾问还参与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市法制局的专职法律顾问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7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在济南市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法制局在会上作了题为《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决策及管理行为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的书面经验交流。

  (冯小武)

  公 安

【综述】 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和谐海口”为总体目标,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强警为支撑,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新思路、新办法,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三大政治责任,为海口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广大民警发扬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恪尽职守,切实维护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强化与完善情报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深入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缓解、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事端,妥善处置和化解了“涉军”群体“维权”、工商系统下岗分流、高校罢餐、玉沙村村民阻挠改造“城中村”建设等一大批群体性事件,并跨区域参与处置了儋州垦区“309”、陵水“5.14”、澄迈“5.5”和“7.27”等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积极开展缉毒禁毒工作,先后开展“断流行动”、“惊雷2号”、“惊雷3号”等一系列缉毒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K粉等违法犯罪;开展“清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赌色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从严治安管理,加强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淫秽色情、打击网络诈骗、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等工作,促进虚拟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提出机遇意识就是危机意识、机制意识和发展意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了全警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采取“战训合一”和异地交流学习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科技强警,建成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和公安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安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水平明显提高;推动“3111”试点工程建设,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采取网格化和“多警联动”巡逻模式,提高街面见警率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行情报信息三级研判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以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水平有所提升,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38起,刑事发案总量连续3年出现负增长,社会治安总体形势呈现出防控能力提高、破案率高、打击处理能力提高、治安案件查处力度提高,严重暴力案件下降、“两抢一盗”多发性案件下降、治安案件受理数下降、交通事故下降的“四高四降、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以“命案必破”为龙头主动进攻,先后侦破“1.29”无头女尸案、“2.5”持枪抢劫杀人案、“5.7”特大绑架杀人案等挂牌督办案件;摧毁以苏方映、李高峰为首的特大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团伙案和以许信诚、王世海为首的特大跨区域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团伙案。

【打击刑事犯罪】 全市公安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严打方针,突出打击的重点,严厉打击“五类”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和职业性犯罪、跨区域重大犯罪),对杀人、爆炸、抢劫、绑架、投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刑事发案量持续下降,打击破案数持续上升。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0293,同比略有下降,刑事发案连续三年负增长。其中立“两抢”案件1867起,同比日均发案减少;抢劫案件1146起,同比下降了16.2%;抢夺721起,同比下降了37.3%。共立盗窃案件5408,同比下降4.8%。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38起,同比上升了11.7%;劳教833人,同比上升9.7%;移送起诉2025人,同比上升12.8 %。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先后破获了“10.5”、“10.8”系列抢劫案,打掉以豹建武、刘万庄、“阿黑”等为首的4个“两抢一盗”团伙、破获了以林初发为首的专事盗窃广州本田等中高档轿车的团伙,追缴本田雅阁轿车8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维护全市的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共立经济案件180起,同比上升31.4%,破案数同比持平,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先后破获了朱伟杰等人信用卡诈骗案、杨红富信用卡诈骗案、谢汉雄信用卡诈骗案等3起影响较大的跨境信用卡诈骗案件。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把打击毒品犯罪和开展禁毒收戒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创建“无毒社区”,强化对吸毒人员的排查收戒及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查严打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毒品案件718起,同比上升22.7%。

【打击黄赌毒】 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打击“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本着哪里出现黄赌毒,就查处哪里,什么时候掌握线索,就什么时候采取行动的原则,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严厉。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5426起8054人,同比分别上升6.9%和4.4%,其中查处赌博案件1302起3317人,收缴赌具一批;查处卖淫嫖娼案件63起141人,同比分别下降24.1%和19.9%;查处吸毒案件1974起2247人,同比下降6.5%和13%,共立毒品案件718起,破718起。打掉6个重特大贩毒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0人,切断多条毒品贩运通道。

【社会治安管理】 全市在继续深入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的同时,实行警力跟着警情走,加强社会面控制,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社区警务建设,“打、防、控”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力军作用。共查处治安案件5426起8054人。一些复杂部位和路段的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一中心任务,真正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把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发现掌握不安定因素情报信息653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31%;化解不稳定因素6起;妥善处置和化解了“涉军”群体“维权”、工商系统下岗分流、高校罢餐、玉沙村村民阻挠改造“城中村”建设等群体性事件371起13429人次。严厉打击和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宗教非法活动3起,化解不稳定因素6起。由于信息及时,工作主动,确保了全市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安全警卫保卫任务。全年出动近2万人次的警力,圆满完成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省市党代会 、“两节”、 “五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以及欢乐中国行、冼夫人文化节、公安部“公安文化基层行”、张学友演唱会、同一首歌等170余场(次)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活动安全。规范建立社区警务室137个,农村警务室73个,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打造了大同社区警务室、东溪农村警务室两个样板。严格网络安全监察,开展全国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暨开通网上110报警服务工作,推出“网络警察”上岗执勤,对全市6000多个网站开展检查,组织开展打击和整治淫秽色情网站、网络赌博、利用点对点技术和视频聊天进行色情活动等专项行动,侦破了杨柳、纪秋玲特大高校招生诈骗案等一批涉网案件。

【出入境管理】 全年共受理审批居民因私申请赴港澳台地区41210人次,同比上升66.4%;受理审批居民因私申请出国9581人次,同比上升93.3%;受理审批往来台湾通行证798人次;受理审批出入境通行证19人次。共发函调查3600份,录入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28865人次,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8565人。利用报备案系统,不批准出国(境)申请材料45件,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名。

境外人员管理工作 共签发外国人签证1043件,同比上升15%;签发外国人居留许可633件,同比上升35.8%;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974件,同比上升21%;签发台湾居民居留签注40件,同比减少194件。共查处涉外行政案件151起,同比上升34.8%,其中涉及外国人案件66起,涉及台湾居民68起,涉及大陆居民17起。

【边防管理】 建立了23个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将社区警务工作融入到爱民固边模范村建设中。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80 起,查处治安案件374起,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起,参加各类安全保卫工作33次,出动警力2612人次;刑事拘留101人;治安拘留145人;抓获各类在逃犯3人;查缴仿军用枪支3支,子弹31发。查处赌博案件37起,抓获涉案人员112 名;破获贩毒案件42 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67.92克,K粉886.69克;查处吸毒案件235起,强制戒毒235人。

【交通管理】 交巡警部门以“安全、畅通、有序”为目标,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1万人次,其中电子警察有效执法16万次、查扣违法机动车81998辆次、拘留620人。适用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56起,同比下降3.7%;受伤564人,同比下降8.44%;经济损失124万元,同比下降12.59%;死亡81人。先后开展了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霹雳一号”行动、“整治野马”专项行动、“迅雷”行动、“蓝剑”行动、货车超载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等交通整顿工作。共查处违法摩托车98581辆次,无牌无证车17737辆次,酒后驾驶151人次,超载6225辆次,有效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使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死亡人数较好地控制在责任目标范围内。完善车管、驾管等窗口服务工作,完成车管业务117464件,其中办理新车入户25221辆、年检车辆72340辆、旧车业务19903件。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共为34家单位办理车辆检验1899辆次,进入108家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检验、排查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共9000多辆次,进入学校35所,检查校车68辆;完成驾管业务207722人次。

【消防管理】 消防监督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同时,加强装备和队伍建设,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稳步提高。全年发生火灾403起,同比下降36.7%,连续两年无人员受伤,实现零死亡目标;经济损失82.2万元,同比下降28.8%。

【人口管理】 不断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全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和做好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和查验工作,妥善处置购房入户遗留问题。积极开展公民重户口重证号纠错工作,共注销重户口信息1955人,重证号信息3329人,纠正错误信息2600多条。全年共清查出租屋9275间,登记暂住人口206642人;受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51222张,超额完成省厅下达工作任务总量的167.4%;为具有海口市户籍需办理居民“二代证”的人员免费采集人像295913人次,完成任务总量的197.2%。为特困户等六类居民办理“二代证”27096张(其中免费办理15590张,特困户等六类居民自己到办证中心办理11506张),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队伍建设】 全年共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1起(其中积案3起),涉案13人,违纪率为3.9‰。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大力推进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素质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素质得到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加强,机关作风得到改善。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科学的选任用人机制,激活队伍。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任用了8名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到基层所队正科级领导岗位;选拔了15名优秀的基层所队长充实二级班子副职领导。180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得以优化。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全年共举办实战训练“战训合一”培训班17期,培训民警1015人,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和身体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先后举办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劳动教养审核审批业务、网吧安全管理业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20余期,培训民警万余人次。此外,还组织35名派出所所长、教导员以及22名警务实战小教官参加了省厅的有关培训;选派交巡警支队20名优秀民警到长沙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了民警的公安理论、公安技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得到加强,密切了警民关系。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严谨、纪律严明、业务精湛、屡立战功的钢铁部队。5个单位荣立全国专项工作先进集体,10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7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8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10个单位受到集体嘉奖;7人荣立全国专项工作优秀个人,2人荣立个人一等功,2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79人荣立三等功,9人受到嘉奖,4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评为全国二级英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武警工作】 全市武警官兵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勤务的组织领导工作,为维护海口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担负临时警卫、押运、押解、抓捕、处置上访事件等勤务600起,出动兵力6970人次。

【海警工作】 公安海警严格按照“维权、执法、服务”新使命的要求,以打造“平安海区、和谐海洋”为目标,以海上执法执勤工作为中心,理清思路,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执行巡航任务202艘次,航程16613海里,驱赶违规越界捕捞的异国渔船35艘,实施海上救助8次,成功营救海上遇险船只11艘、遇险群众48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先后参加并出色完成了全国公安海警奥运安保海上反恐演练和“海南3号”海上反恐演练任务。

  (钟文彬)

  检 察

海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业务工作平稳发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68件,同比上升15.7%。查结线索289件。立案侦查58件66人,人数同比持平。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4件61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5人。

查办大案要案 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31件38人,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要案 4件4人,大要案人数占自侦立案人数的68.9%,同比上升15.1%。立案查办了琼山区旧州镇地税所原所长张天留贪污169万、云龙镇地税所原所长郑作祥贪污163万等一批大要案。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24件27人,占立案总数的44.3%。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在全省率先突破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共查办该领域贿赂案件12件12人。立案查办了海口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营运部陈晓勇等5人贪污692万元案。

查办窝案串案 共查办国土、税务、医疗、教育等系统窝案串案29件31人,占立案总数的50.8%,同比上升12%。立案查办了龙华区龙桥镇原镇长范会茂等10人行贿受贿案。

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征地补偿金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4人,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出卖国企利益的国有企业人员17人。

【职务犯罪预防】 立足检察职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场,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360余场次,市、区干部群众6800多人次接受了教育。结合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走访国土、税务、建设、工商、林业、教育等部门开展预防宣传。前往海口海关、海口邮政局、华能海口发电厂等预委会成员单位举办预防专题讲座。在海口监狱等7个监管单位举办《监管场所的人权保护与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成立了海口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兼职宣讲团。向全市处级干部和有关单位邮寄廉政贺年卡800多份。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提出检察建议23件。

【打击刑事犯罪】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平安海口”创建目标,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共受理报捕刑事案件1433件224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1314件204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554件2453人,同比人数上升6.2%;经审查起诉1424件2174人,同比人数上升11.8%。

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 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9件213人、起诉143件218人。批捕“两抢一盗”案件346件597人,起诉386件659人。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件13人,起诉5件47人。起诉了江建国等10人、李纪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批捕、起诉了王宿平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批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610件780人,起诉667件848人。

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惩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等犯罪活动,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1件82人,起诉36件79人,批捕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4.5%、49.1%。批捕了张顺走私柴油偷逃税款1332万元案,起诉了海南棋院原院长孟跃清非法经营1000万余元私彩案。

【诉讼监督】 加大监督力度,依法纠正诉讼环节的违法问题。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实行监督,全年共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并督促侦查机关撤回处理23件64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01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起诉2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件,抗诉采纳率8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及检察建议10件,再审案件改判率100%、提抗案件采纳率66%,均比去年有所上升,监督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注意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完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5人。

【专项监督】 集中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针对发现的以罚代刑、不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监督意见书19份;着眼于保障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监督纠正180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漏管问题。

【执行监督】 审查海口监狱等监管单位呈报罪犯减刑1520件、假释38件、保外就医314件,纠正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当5件。继续做好纠防超期羁押工作,全市公、检、法各诉讼环节没有出现超期羁押。

【控告申诉】 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99件(次),办理赔偿案件2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70批265人次。积极参加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和处理群众突出信访问题活动,排查出涉检信访案件8件,已办结6件。继续做好下访巡访试点工作,在龙华区、美兰区乡镇新设立下访巡访工作室5个。

【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 着眼于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确有依法从轻情节的犯罪,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分案处理,共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捕29人,不诉2人。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积极向法院建议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审、被告人认罪法院简化审,全年共适用简易审、简化审1284件,占起诉件数的87.3%。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快捕快诉,共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捕40人、不诉10人。

【积极化解诉讼纠纷】 立足民行检察职能,对不立案、不提抗、不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矛盾。共办理息诉案件71件,和解案件1件,其中息诉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7%

【队伍建设】 海口市检察机关将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11个次、先进个人20人次。市院民行处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市院法警支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法警队,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十佳办案人,2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首届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百优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中,市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授予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称号,秀英区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授予优秀反贪污贿赂局称号,1名干警被授予优秀侦查员称号。市、区两级院共有24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为63%。共有15名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全市检察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高于全省检察机关5.6个百分点。

【检察调研】 全年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00余篇,其中市院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中央和省级刊物发表的有34篇。编发季刊《椰城检察》4期。1名干警被高检院评为检察调研人才,其专著被评为金鼎奖二等奖。组织参加首届海口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3篇文章获论文类三等奖,1部专著获专著类二等奖。在省院检察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评比中,市院荣获单位组织一等奖,2名干警获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名干警获图书奖。

【检风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办结人大交办信访件12件。对全市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11件案件进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经人民监督员审查,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聘请了8名特约检察员、12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30名检风督察员,全年向人大代表、检风督察员通报工作2次,邀请专家咨询委员论证疑难案件8件。

  (林晓梅)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述】 2007年,海口中院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的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52件,结案5548件,综合结案率为96.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175件,审结5076件,结案率为98.09%;受理执行案件577 件,执结472 件,执结率为81.8%,执结案件标的额7.68亿元。

【刑事审判】 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突出大要案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76件631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8人。成功审理了被告人罗文明残杀小学女学生案、被告人依比不拉木等11人重大贩毒集团贩毒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在刑事审判中,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保证被告人受到公正审判和人道待遇。全年共为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2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共有3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

【民事审判】 关注民生,依法认真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国企改制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等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保障创新体系建设。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革、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749件。对群体诉讼案件、涉弱势群体案件、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媒体关注的案件等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审理。如海南农垦868名职工与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偿还集资款纠纷案,在审理和执行该案中,热情接待职工的来访,通过积极沟通和做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了职工群众心中的忧虑,最终将363.5万元款项发放给868名职工,并召开执行现场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审判】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责,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的和谐关系。妥善处理大量群体性行政争议,尤其是涉土地行政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试行交叉指定管辖制度,对各区法院认为压力大、干预多的案件可报请中院提审或由中院指令其他区法院审理。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庭外协调和解的新方法,规范了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程序。全年共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193件。

【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继续保持执结案件数大于收案数的良好态势。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债权。继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推行执行的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围绕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加强对执行案件中财产评估、拍卖的监督。加强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包括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树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协调、指导、督查制度。

【申诉信访工作】 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高效快捷、规范有序的立案机制,努力提高立案效率。完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降低申诉门槛,实现申诉案件件件受理、件件审查、件件答复、限期结案。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信访问题,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热情接待。继续坚持“周五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判后释明接访听证制度,开展院长集中接访。严格贯彻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杜绝推诿拖延或矛盾上交,使纠纷尽早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继续完善人人办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保持了涉诉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零记录”。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024件(其中院领导处理591件),接待来访1584人次。

【司法为民】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全年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1万余元。指导四个区法院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继续做好速裁法庭工作。推动“法律进乡村”工程,积极推广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注重诉前和诉讼全程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因素尽量争取调解结案。全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118件,撤诉244件,调解、撤诉率为20.7%,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成功调解了刘松林、陈碧慧等6人与海南省电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海南美兰机场国际旅行社与陈江华等22人劳动争议纠纷案等一批案件,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司法能力,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以规范庭审作风为重点,整顿审判作风,解决“冷、硬、横、推”的问题。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宣传新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积极向上的氛围。2007年共有7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民二庭荣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民三庭荣获全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荣获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2007年开展了“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重点开展拖案压案、申诉投诉、违法违纪、司法形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重点解决了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三是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突出内部监督。把监督工作切入审判和执行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加强院长、庭长对重点案件的监督,院长、庭长通过对案件的质量检查、旁听开庭、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在不干预审判和执行的前提下,强调对过程的监督,将事后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继续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坚持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从中发现错案线索。对自2006年7月到2007年6被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以及本院再审改判的40宗案件进行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3宗案件的承办法官给予谈话诫勉教育。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广大法官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坚持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等情况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中院近三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常委会委员的一致肯定。中院通过召开座谈会、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等方式,征求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市人大批转的案件71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中院还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实行了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审判情况的工作制度,并通过召开记者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主动接受舆论。四是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查处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对违法违纪的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处理到位。继续开展对“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活动,对办案法官或审判组织其他人员与当事人私下联系、接受吃请、占用或借用当事人和代理人财物供自己或亲友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处理。全年没有违法案件发生。

【加强司法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 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继续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建立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告知制度。坚持刑事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判;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或听证;申诉复查案件处理过程一律公开,坚持申诉复查听证;坚持国家赔偿案件一律公开听证。推行执行工作“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案件执行情况,把全部执行行为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对重要执行行为一律公开听证。进一步完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公开措施,重点完善公开评估、拍卖操作程序。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以全省法院应用网络办案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从技术上解决案件流程管理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中止诉讼、中止执行、诉讼档案管理、执行款物管理等案件管理环节,基本解决了违法超审限、诉讼档案超期归档等问题。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市委探索构建富有海口特色的、更具活力的管理体制机制的新思路,按照最高法院“二五”纲要所确定的目标,继续推进判后释明听证、庭前准备程序、调解工作、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审判委员会改革力度,加强了干部交流、培养和选拔力度。配合省高院做好推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

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办案经费、诉讼费、物质装备和司法技术等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司法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职能,提高队伍凝聚力。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着力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提高整体素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中央、省委有关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不断解决基层法院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完善市区两级法院间选调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制度。争取各方支持,加强全市法院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司法管理的现代化。二是健全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制度。切实把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作为工作重点,采用二审案件交换意见、座谈会、研讨会、典型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等形式,实施业务指导。各审判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交流,及时收集问题,研讨解决办法,统一司法尺度。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领导、指导的工作机构和制度。加强人民法庭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方便、快捷、高效、低廉的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功能。如永兴人民法庭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诉讼调解网络,45名村干部成为诉讼调解网络调解员。去年11月22日,永兴法庭利用调解网络1天调解结案14件。该法庭全年调解结案率达到96%。四是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了法院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形成一套适合法院工作特点、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审判管理体系和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体系,内部管理工作逐步向组织严密、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政令畅通、高效有序的方向迈进,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了明显提高。

  (维焦焦)

  海口海事法院

2007年,海口海事法院在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海南海洋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履行海事审判职责】 2007年新收各类案件497件,涉案总标的额81273万元。诉讼案件审结率94%,执行案件结案率83.8%,没有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全年上诉案件13件,其中,1件改判、1件发回重审,没有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没有再审案件。诉讼案件调解率30%,执行案件和解率35.1%。1、精心审理涉外案件。2007年受理涉外案件164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扣押外轮3艘,较好地审理了巴拿马籍“南海女皇”号邮轮船舶合作经营纠纷、船舶修理合同纠纷、船舶物料供应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通过公正、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管理,执行效率明显提高。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海口海事法院对2007年4月30日以前尚未执结案件全面清理,分类逐案登记造册,规定办结限期,定期检查、督办,形成制度。着力规范、强化执行管理,形成了执行申诉投诉案件首办责任制、每月主管院长参加的执行案件进展汇报淑办制、为避免案件搁置的承办人无对策仍须及时提交合议庭讨论制等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高。3、积极实施司法便民措施,开展司法救助。立案庭一方面处理立案事务,一方面积极指导诉讼。同时,印制《海事纠纷案举证提要》、《诉讼指南》等辅导文书,免费发送给当事人。还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涉及案件215件,占全部案件的百分之43%,涉及金额199567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服务大局】 1、组织课题组,就省港航业发展、海洋渔业发展、海洋环境保护中的纠纷和法律问题,广泛地收集第一手资料,形成上万字《海事审判为省海洋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得到省高院领导、最高院民四庭的充分肯定。2、创办《海事审判导报》,免费向海事行政执法部门、海洋渔业管理部门、金融保险机构、涉海涉船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渔民发送,初步建立起海事司法服务、沟通的平台。3、为适应三亚海上邮轮经济、海洋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方便南部市县渔民诉讼,以及更有力地显示中国对南海的海事司法主权,加紧筹建三亚派出法庭。

【规范管理】 1、严格流程管理,注重落实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结合全省法院新版审判软件的正式使用,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落实,所有新收案件均使用新版网络办案系统,网上立案、分案,收结案登记、涉诉信访登记实行台帐管理。在审理、评议、裁判文书制作等环节,依照《关于规范简易程序适用的暂行规定》、《合议庭评议规程》、《关于裁判文书制作和管理的若干规定》、《院长、庭长实施案件审理监督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切实组织实施。2、切实开展审限监督案件评查、事后监督。2007年立案庭根据《审限监督管理规定》,发布审限预警、审限监督情况通报6次,《审限查询函》48份,向院督察办发出《审限督察建议书》1件,经督察办审查,不属于超审限案件。通过严格落实《审限监督管理规定》,全年审限管理执行情况良好,无超审限案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严格按照《关于对发回重审案件实行审查监督的规定》由督察办组成合议庭,正式立为“内督”字案件审查。2007年上半年,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为重点,同时抽查25件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评查。3、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依照《关于裁判文书制作和管理的若干规定》,2007年上半年进行了裁判文书评比检查活动。通过评比、检查表明,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方面提高显著。4、加强审判纪律的落实和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诉论代理人会见的有关规定》,使省高院“五条禁令”落在实处;利用法庭监控系统,对庭审的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突击暗访。检查表明,审判纪律的执行情况良好。

【队伍建设】 2007年初,党组书记孙明宇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审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月、11月分别对部门领导干部和审判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未发现有违反“五条禁令”和以权谋私的情况。在加强政治素质教育的同时,不断采取新措施提高业务素质。2007年集中编写了近三年来的审判、执行案例,有效探索了以案例为切入点的审执经验总结提升模式。全院干警撰写学术论文、案例、调研报告22篇,其中二篇在全国法院系统获奖。在8月揭晓的全省法院调研成果评比中,5篇获全省一等奖,7篇获二等奖,4篇获三等奖,成果突出。

  司 法 行 政

【简述】 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性发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开展“法律进乡村”工程,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中之重,在认真总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二、三期工程,截至目前,共编印赠发《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17万册、《从村官到囚徒的警示》2万册;发放其他宣传资料10多万份;举办农民法律讲座115场次,法律咨询144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60场,法制电影下乡82次;到农村就地开庭15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518次,帮农民解决实际问题392起,向有关部门提司法建议20件;为249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信息员,解决了农民请律师难的问题。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成功举办了海口市“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海口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骨干得以集中培训,为下一步更好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举办了“新理念?新战略?新海口”系列报告会——领导干部《物权法》讲座,全市四套班子领导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500人参加;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9期,参加人数9000人次。3、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制定了《海口市“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普法小分队、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学校举行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组织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到中小学进行“现身说法”30场。4、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制定了《海口市“五五”普法期间关于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企业学法用法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同时为使企业管理人员有一个好的学法平台,市国税局和市工商联共同建立“海口市企业家业余税校”,不定期向广大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传授有关税法等法律知识;市文体局、市网吧协会邀请公安消防局、公安网监处的专家,对网吧业主进行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海口市网吧业主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5、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让法律常驻农村(社区)。在不断完善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如,在府城忠介路、美兰白龙路设置了2块法律宣传电子显示屏,龙华区在新坡路口设置2块约100平方米的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在乡镇、村委会、社区喷刷“有困难找司法,有疑难请拨12348”标语300多条;市交巡支队筹备经费,为全市250个村委会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琼山区在儒逢村委会逢考村的路口写几十条法律宣传警语,等等,都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一是不断推进调解调处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区建立2个以上规范化村(居)调解会,为此专门编印下发了5000册《海口市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登记簿》,同时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草拟了《建立“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区征求意见,下半年下发执行,此外组织开展了对40个镇(街道)调委会调解工作档案的检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122宗,成功1071宗,成功率95%,其中:调解民间纠纷735宗,其他纠纷304宗,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4宗(其中: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宗,制止群众性械斗11宗,防止群体性上访72宗)。2. 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一是大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在搞好对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与各区司法局签订安置帮教工作协议,落实帮教责任.全年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797人(其中刑释450人,解教347人)。3.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区、镇(街道)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情况,制定并下发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计划表》,明确进度,落实责任。目前,全市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的司法所32个。二是针对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国家专项资金减少,造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积极向市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请示,积极争取资金到位。三是不断规范司法所内部建设。修订完成了司法所各项上墙制度,草拟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下发各区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后下发执行,统一、规范了全市司法所各项上墙制度。4. 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一是组织对四个区的司法所人员进行有关社区工作的流程、奖惩考核办法等业务学习培训,使司法所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步骤和方法,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研究和制定措施,解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中问题和困难,下发《关于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迁居等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并对相关表格进行修正。三是积极与监狱沟通协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一方面积极通过省厅基层处协调和直接与监狱狱政科沟通协调,逐步规范和监狱的有关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另一方面,对档案材料进行及时接转,并指导各区及时开展矫正工作。四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编制了海口市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全市共接管社区服刑人员463名,解除75名;在监管388人。五是创造出规范化矫正与人性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并在3月份的中国—芬兰监狱管理与监外执行研讨会上作交流,获得与会者的好评。取得了预期效果,受到省厅、司法部的好评。

【法律服务工作】 1. 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创新服务形式,先后开展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法律援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活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牵手农民工、真情七月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共办理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3109件,4553人获得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2252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786万元。二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法律援助的经济标准放宽至人均月收入520元以下,同时规定在海口市区务工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经济标准和受案范围给予享受本市市民待遇。三是优质服务、便民利民,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孤寡老人、行动不便及重病卧床者,上门提供服务;对涉及群体性案件或者因工致残等特殊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接待、快速办理;对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先行受理;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情况特殊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特别紧急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2. 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律师、公证队伍执法执纪大检查,年初对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2家公证处,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7起,均作出相应处理,有效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二是按照省厅有关考核、年检注册文件要求,对33家律师事务所及其主任进行年审考核,就2006年度律师事务所队伍建设情况、10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综合实力、执业纪律、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年检注册;此外还对2家公证处、15家基层法律事务所进行了年检注册。全市33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09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380宗、民事诉讼1102宗、行政诉讼案件78宗、非诉讼案件218宗、代写法律文书4854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人次;2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6884件。

【劳教戒毒工作】 进一步强化劳教场所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推动管理教育工作协调发展,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一是认真践行戒毒劳教人员社会考验期工作,全年共对165名戒毒劳教人员执行社会考验期,未发生一起劳教人员抵触现象。二是加大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召开安全动态分析周例会、月安全大检查活动、大队周安全检查活动等措施,加大劳教人员“三大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有效提高“四防”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创新教育工作方法,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认真开展出入所教育、课堂教育工作,共开展2期入所教育,近200名劳教人员参加,课堂教育70课时,保证了劳教人员人人受教育的时间;组织11名劳教人员到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海港学校、金盘实验学校等单位开展场现身说法活动,共有近万名师生接受教育,社会反响良好。市劳教所在册劳教人员785名。其中,在所669,所外就医19人,执行社会考验期96人,所外执行1人;共收容377人,解教295人,较好地实现了 “四无”工作目标。

【法制工作】 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完成了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修改任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了对《海口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修改意见并送市人大审议;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机关、劳教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对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申诉、投诉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办理,维护法纪的严肃性,保证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

【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各类干部素质。一是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6.25”讲话、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文章选编等活动,采取学习原文,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举办为期4天的司法所长培训班, 对各区司法局局长、副局长、区司法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区法援中心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等7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交流、讨论,提高了各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人综合业务素质。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由海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联合组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及《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考试,全局110名干部,除1名赴外省探亲外,全部参加考试,及格率100%,优秀率93.6%。四是对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进行培训,如组织民警参加警衔晋升培训班、心理咨询师培训和各种技能训练等,不断提高民警队伍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警体技能。

  (陆 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口的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环境优良、社会和谐的海口”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集体进京上访事件“三个”零目标,“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对平安创建目的、意义、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率。通过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市综治平安建设500篇(条)以上,市、区举办平安主题文艺演出7场,发放宣传单10多万份,在城乡公共场所设置平安建设内容的大型永久性宣传牌41块等等,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共建平安海口的积极性,市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典型事迹不断涌现,涌现出15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3名先进分子。

【加强防控,打造科技主导多级网络化防控格局】

专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合理配置和使用警力,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作用,一线警力达到89.6%,有效提升了接处警速度和现行抓获率,全年共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401 人。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社区警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规范建立了社区警务室137 个,农村警务室73 个,配社区民警275 人,驻村民警115 人,基本达到了一区一警和一区多警的要求。树立了龙华区大同里社区警务室、秀英区东溪农村警务室等一批典型。

依靠科技不断延伸防控面。报警与监控系统一期建设进展顺利,逐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已完成交通调度指挥中心的建设及重要部门复杂公共场所监控点102个,完成了“三台”合一和大屏幕指挥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交巡警监控中心与市局指挥中心监控图像的对接,完成了龙华区报警与监控中心建设,有83家单位、近百个监控点接入分局监控中心。大同派出所在大同里社区建立社区治安监控“电子眼”,并加强区内治安防范,创造了连续8个月“零发案”的记录。

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对各类治安联防队伍、保安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的辅助力量进行整合。全年治安联防队伍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1500 多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00 多人。各街道、镇、居(村)委会积极开展群防群治,组织单位保安、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老干部、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建立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参与辖区的治安巡逻。市交巡警支队、团市委等部门组织的“义务反扒队”,在打击街面偷窃行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打击整治着力解决治安热点问题】 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严打各种犯罪行为。坚持“严打”不动摇,聚重兵,出重拳,以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带动整个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1-11月,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20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343 人。共立“两抢一盗”案件6514 起,同比下降11.3%,其中抢劫案件1073起、抢夺案件655 起、盗窃案件4786 起,同比分别下降13.7%、39.6%和4.6%;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846 起,打掉“两抢一盗”犯罪团伙41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38 起,抓获嫌疑人717 人,其中破重特大案件13 起,摧毁跨区域犯罪团伙6 个,抓获团伙成员50 人;摧毁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2 个。

以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严密社会面治安防控。相继开展了排查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行为、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问题、整治玉沙村、坡博村等“城中村”、集中清理停车场和中小旅馆等专门工作。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治安面貌。1-11月,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5820起,查处4924 起7232人。

【积极调处致力消融各种社会矛盾】 按照省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海口市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具体措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年”工作,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共建立区、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46个,村(居)调处站(点)386个,共有调解员和信息员3221人,形成“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共组织全市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5次,共排查重大突出矛盾纠纷问题89件,全部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抓好化解和稳控工作。开展以化解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为重点的市、区政法委、公、检、法、司五长联合“大接访”活动,共接访群众300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203宗,促进了一批重大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妥善处理。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体系,推出秀英区永兴法庭三级调解网络试点。

一年内,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88起,成功调解1509起,调处成功率为95%,其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2宗。处置群体性事件159起7777人次,与去年同比,起数减少23.2%,人数减少30.3%,没有发生集体进京上访问题。

【以人为本逐步改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以房定人”的定位管理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登记、建档工作,实行一人一卡,一户一档。全市登记列管流动人口129474人,出租屋42385间。转变管理理念,强化服务,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服务体系。市公安、人事劳动、建设、交通、工商、税务、民政、卫生、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发挥作用,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实实在在的服务,如教育部门为流动儿童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已有10000多名流动儿童进入市公立学校就读,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免疫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节育服务,人劳部门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培训等,让流动人口在享受服务中融入当地社会,认同当地政府管理。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市、区、镇(街道)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居)建立健全帮教小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走访排查、核实登记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签订帮教协议书,落实“一帮一”、“多帮一”措施。在安置上采取对原有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四同”(分房、落户、晋升、福利待遇与同单位工作人员相同)、“两不准”(不准歧视、不准放任不管),对无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由当地政府帮扶就业的办法,因地制宜,多渠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问题,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截至2007年止,全市有刑释解教人员2307名,其中刑释人员1474名,解教人员833名;已衔接1579名,未衔接728名,衔接率68.4%;安置737名,安置率46.7%;帮教1452名,帮教率92%;重新犯罪106名,重新犯罪率4.6%。

加强防范,保障安全生产。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对重大安全隐患调查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年内,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825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6%;死亡99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1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18人,火灾事故无伤亡。发生较大生产事故1起。

【积小安为大安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措施狠抓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抓创典型试点活动,以推广典型经验深化平安创建。市综治委制发了《2007年海口市综治平安建设典型创建工作方案》,确定以平安农村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面治安防控和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为重点内容的13类试点,把试点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相关地区和部门。经过一年来的培育,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美兰区平安农村试点以演丰镇平安片区联创为龙头,带动周边及全区的创建工作;琼山区以红旗镇为中心,创建红旗—道崇—合群村委会42个自然村1337户5918人联为一体的平安片区,逐步向周边农村辐射;龙华区滨海社区“平安家庭”示范点、秀英区美社村“平安家庭”示范户的平安创建工作,受到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调研组的高度评价。抓平安创建与其他工作的融汇结合,进一步拓展创建工作的渠道和途径。龙华区开展的和谐社区“四个三”活动,把平安创建与创建文明和谐社区相结合,树立了平安创建与文明和谐同步走,以文明促平安,以平安保和谐的典范;美兰区开展的“联片联创”、龙华区提出的“个十百千万”(建设1个文明生态镇、10个文明生态行政村、100个文明生态自然村、造就1000个新家庭、培育10000个新农民)建设目标,把平安农村创建工作纳入文明生态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为深化农村平安建设搭建起更为广阔的平台;市妇联牵头的妇女维权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活动,有力推动了该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此外,把平安创建与无毒社区、无毒村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也为平安创建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统一平安创建标准,明确平安创建的目的和方向。制定了《海口市镇、街道、农场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和平安家庭、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标准,为基层平安创建明确了方向。年底通过检查考评,全市34个镇、街、农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占全部镇、街、农场的82%,其中4个镇、街、农场被评为平安创建优秀单位。

  (王定平)

  (责任编辑:张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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