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8-39℃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局地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社会生活 -- 社区福利\优待抚恤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8-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7》  

社 会 福 利

【老龄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活动,继续加强基层老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老龄办和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老龄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抓好老龄组织机构建设。通过老龄办多次组织协调,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了联络员;及时制定《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并下发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首次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以与会代训形式就如何做好联络员工作进行培训,使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同时,下大力抓好各级老龄组织机构建设,美兰区于2006年4月成立老龄委,设立老龄办。绝大多数镇(街道)、村(居)的老龄组织基本落实,老龄组织机构基本建立健全,为开展老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老龄办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并进行反复修改,制定出《海口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此规划就海口今后五年老龄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和措施、实施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海口市老龄事业的发展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经市老龄委审定同意,下发各单位贯彻落实。
三、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十佳孝星”评选表彰活动。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贯彻执行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老龄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海口市首届敬老、爱老、助老“十佳孝星”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广大市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向活动组委会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各级对评选活动十分重视,依据标准,精心组织,逐级推荐,认真评选;老龄办对各方面上报的候选人分别进行了全面考察,综合筛选和审核,初步确定了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向社会公示。经报请市老龄委同意,评选出杨达长等10位同志为海口市首届敬老、爱老、助老“十佳孝星”。10月27日,在人大会堂隆重召开了“十佳孝星”表彰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副市长、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黄行光宣读表彰《决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老龄委主任陈宏芬同志发表讲话,“十佳孝星”联合向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发出了《倡议书》。由于组织严密,准备充分,表彰大会圆满顺利,市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社会反响很好,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为老年人办实事。一是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老龄部门积极做好老年人养老保障和困难救助工作。由市民政局、卫生局和财政局等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的《海口市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海口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农村“五保户”、城镇孤寡老人和城乡特困老人已作为救助对象,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二是老龄办协调市卫生局等成员单位,使7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增加了为老服务项目,优惠或免费为居住社区的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健康等方面的服务,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三是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市老龄办会同区老龄部门,分别在春节、中秋节或重阳节期间,两次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赠送了慰问金、慰问品,转达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四是组织协调部分学校、企业组成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深入老年公寓、福利院及“空巢”老人家中开展帮扶活动,受到社会的称赞。
五、做好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是省委、省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和敬重。为了把这一好事办好,市、区老龄部门思想重视,组织严密,行动迅速。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组织市、区老龄部门的同志认真传达省老龄办《关于做好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做好发放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各区民政和老龄部门就贯彻落实好省老龄办《通知》精神,召开有关会议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工作中注意把好“三关”:一是认真做好“规定动作”,把好申报关。村(居)镇(街道)按照省老龄办《通知》要求,严格规定程序,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材料,并上报区老龄办。二是坚持对每位百岁老人“对号入座”,把好审核关。各区老龄办对村(居)、镇(街道)上报的申报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同时,为确保申报对象的真实、准确,深入村(居)对每位申报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核实。通过审核,共取消13位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维护了工作的严肃性。三是补助金拨付“短平快”,把好发放关。为确保长寿保健补助金较快、足额发放到每位百岁老人手中,按照市老龄办的要求,各区老龄部门为百岁老人开设银行账户,每个季度通过银行支付的方式发放到百岁老人账户。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六、开展《老年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重阳节前夕,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和市妇联在市人大会堂举行了海口市2006年老年文艺汇报演出,市领导及近千名老年人和各界群众观看了演出。推选《海头阿婆海尾公》、《渔家欢歌》2个优秀节目参加海南省2006年九九重阳节“红叶风采”文艺晚会。
    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文体局、市老年体协联合举办海口市老年太极拳(剑)比赛活动,有近千名老年人参加;组织有关专家、教授深入街道、社区,为老年人免费举办健康、长寿知识讲座;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劳局等成员单位举办海口市离退休人员重阳节大型游园活动,市领导与3000多名老同志参加了游园。秀英区与椰树集团联合举办了“重阳健康秀”联谊活动;琼山区组织老年文艺队深入生态文明村慰问演出:龙华区在华海公园举办老年人游园;美兰区在街道、社区组织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庆祝老人节日。
(武金岭)
【区划地名】 一、配合省厅做好省级地名数据库资料收集及核实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海南省级地名数据库的通知》精神,需要做好海口市地名资料核查、补查、更新工作,主要包括行政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企事业单位、建筑物、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脉、旅游点十一类地名资料。
    二、完成乡镇勘界资料归档。在省测绘院大力支持下,海口市乡镇勘界工作历经三年全面完成。经各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对毗邻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复核,对勘界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各项成果符合要求,双方签订了勘界协议书,并上报市民政局存档。
    三、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为方便群众办理房产、土地、税务、工商等登记手续,出具门牌变更证明250份;对新建改建楼房制作门牌320多块;对地名问路电话提供咨询服务500多次。
    四、对金鹿装饰大世界内7条道路以及保税区内25条道路进行勘查,协调道路命名方案。
    五、配合市城管局及市文明办清除不规范的各种标牌。
(邝家秀)

优待抚恤

    认真贯彻服务国防和军队、服务优抚对象、促进社会稳定的方针,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改善和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优抚工作。并不断加强优抚法规建设,探索新形势下优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深抓细抓老区工作,强化管理职能,整体推进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完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海口市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现有2681人,革命伤残人员595人。革命烈士建筑物(含陵园、碑、亭等)共18处,其中被列为国家级保护单位1处,省级保护单位2处。革命老区村庄1271个。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全市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2681人。每年发放补助金11195856元,由市、区财政按5:5负担。已及时下拨701万元到各区。优抚金始终做到专款专用,对下拨的款项及时进行跟踪监督指导,防止挪用、乱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市有义务兵家属1583户。按海口市政府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属每人每年36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每人每年300元外,按照政策,各区还拨出专款(人均500元不等)用于农村义务兵家属的生活补助。市下拨优待金68万元,区民政局共下拨补助经费79万元,优待率达100%。革命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全市有革命伤残人员595名。2006年按调整后新的标准,已下拨各区1943880元给各区。优抚对象 “三难”情况:针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政府非常重视,每年下拨给各区经费40万元。今年利用优抚节余经费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2000余人次,总金额300多万元。其中生活难1243人,投入经费百万余元。解决治病难的959人,投入经费686040元。住房难152户,投入经费899900元。
革命老区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海口市老区村庄众多,全市共有老区村庄1225个(合并后,原有1271个),2006年市下拨中内转移支付资金283万元,申报老建设项目41个(其中秀英区5个,龙华区4个,美兰区14个,琼山区18个)。按照项目计划,基本完工。
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情况:海口市现有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18处,2006年重点加强管理和整修工作,抓好金牛岭烈士陵园、人民公园纪念碑和李硕勋烈士纪念亭3处市属单位,其它主要督促各区抓好落实。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是全国重点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06年3月,投入35万元对李硕勋烈士纪念亭的围墙进行重建设,整修展厅和纪念墙,绿化园内环境;投入30万元整修金牛岭烈士陵园,硬化水泥路长60米、宽5米,修新的祭奠台,饰新了墓碑和装饰办公室等;到目前止,18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保护完好。不完全统计2006年有近10万人到海口市各处的烈士纪念建筑点参观、祭奠。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杨素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